朝天区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816/2017-00016 | 发布机构: 区国家税务局 | 成文日期: 2017-03-31 |
发布时间: 2017-03-3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上级局、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特公布2016年度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朝天区国家税务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范围
⑴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开了单位概况、领导设置、内设机构及职能等机构设置类信息。
⑵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加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力度,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等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并对主要涉税流程进行了梳理,在区政务中心办税大厅和国税办公楼大厅对外公示。
⑶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及时公开各类涉税政策信息,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信息。
⑷执法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将执法告知制度纳入具体税收业务工作中,所有行政执法相关事项均通过书面告知。在执法过程中,各执法部门均能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全年未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托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常年设置了服务导向台和宣传资料架、公告栏,主要公开了非正常户情况、欠税情况、税务行政收费情况、每月纳税日期安排情况等内容共计32条,方便了纳税人及时全面获取办税信息。
⑵依托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广元日报》、朝天广播电视台、广元党员e家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特别是开展纳税人大走访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大力开展税收宣传工作。
⑶依托系统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在四川国税系统外网公开涉税信息,强化对办税服务方面的宣传,方便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查询使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中心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进行了广泛公开。
⑷依托短信平台进行公开。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税企QQ群,及时将最新政策法规、涉税公告、催缴申报通知、涉税变更等事项,以短信方式面向涉及到的纳税人群发,及时提醒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宜,避免因失误而带来的违法风险,全年共群发各类纳税服务信息280人次。
⑸依托公告栏进行公开。由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人教科和各税源管理单位共同参与,在区局机关和办税服务大厅等地办税专栏公开相关涉税信息。
⑸依托税收宣传月、集中接访日、普法宣传日等活动进行公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设置宣传站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积极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分不同层级开展了税企座谈会,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纳税人办班免费培训,开展送税法下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利用走访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开展第三方调查等形式,广泛征集民意,了解纳税人需求,从更高层面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内容,2016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事项121条,其中,通过朝天区政府门户网公开10条,市、区国税行业网等公开政府信息88条,通过在政务厅公开信息33条;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改进工作
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报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夯实基础工作,优化纳税服务。结合区局门户网站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涉及内容进行核对和修改,确保准确无误。及时更新、维护、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同时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政务电子屏、公开栏及触摸屏为辅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便民查阅,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朝天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30日
一、概述
2016年,朝天区国家税务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范围
⑴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公开了单位概况、领导设置、内设机构及职能等机构设置类信息。
⑵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相关信息。加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开力度,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程序、期限、依据等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并对主要涉税流程进行了梳理,在区政务中心办税大厅和国税办公楼大厅对外公示。
⑶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及时公开各类涉税政策信息,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信息。
⑷执法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将执法告知制度纳入具体税收业务工作中,所有行政执法相关事项均通过书面告知。在执法过程中,各执法部门均能将执法身份、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告知到行政管理相对人、体现到执法文书中。全年未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托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开。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常年设置了服务导向台和宣传资料架、公告栏,主要公开了非正常户情况、欠税情况、税务行政收费情况、每月纳税日期安排情况等内容共计32条,方便了纳税人及时全面获取办税信息。
⑵依托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利用《广元日报》、朝天广播电视台、广元党员e家等新闻媒体,加强对税收职能作用、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公开力度。特别是开展纳税人大走访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大力开展税收宣传工作。
⑶依托系统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及时在四川国税系统外网公开涉税信息,强化对办税服务方面的宣传,方便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查询使用。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将政府信息公开与税收中心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进行了广泛公开。
⑷依托短信平台进行公开。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税企QQ群,及时将最新政策法规、涉税公告、催缴申报通知、涉税变更等事项,以短信方式面向涉及到的纳税人群发,及时提醒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宜,避免因失误而带来的违法风险,全年共群发各类纳税服务信息280人次。
⑸依托公告栏进行公开。由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人教科和各税源管理单位共同参与,在区局机关和办税服务大厅等地办税专栏公开相关涉税信息。
⑸依托税收宣传月、集中接访日、普法宣传日等活动进行公开。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设置宣传站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积极营造宣传月活动氛围。分不同层级开展了税企座谈会,结合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为纳税人办班免费培训,开展送税法下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利用走访纳税人发放问卷调查、开展第三方调查等形式,广泛征集民意,了解纳税人需求,从更高层面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内容,2016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事项121条,其中,通过朝天区政府门户网公开10条,市、区国税行业网等公开政府信息88条,通过在政务厅公开信息33条;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改进工作
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报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二是夯实基础工作,优化纳税服务。结合区局门户网站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涉及内容进行核对和修改,确保准确无误。及时更新、维护、审核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同时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政务电子屏、公开栏及触摸屏为辅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信息、便民查阅,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朝天区国家税务局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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