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国卫复审工作会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7-00027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7-04-08 |
发布时间: 2017-04-0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4月8日下午,我区召开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会。广元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到会指导。朝天城区、大巴口及沙河镇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全体干部职工近500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朝天区国卫迎复审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暗访短片,传达了市、区国卫复审迎检相关会议精神,解读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安排落实了餐饮、流通、生产等环节国卫复审迎检工作责任和任务。
会议指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荣誉,也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不仅能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完善城市的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还能大大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会议要求,国卫复审迎检工作是关乎朝天的发展和未来,也是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经营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国卫复审迎检工作中。一要强化宣传培训。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等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新标准、新要求。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及国卫复审迎检的主体责任,结合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创建、“明厨亮灶”、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国卫复审迎检工作。三要强化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对标列出任务清单,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整改治理到位。四要强化督查督办。要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创卫巩固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督查,对不按时整改的坚决从快查处,从重处理,并将督查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确保创卫工作样样有人管、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确保国卫复审迎检顺利通过。
会议组织观看了朝天区国卫迎复审食品药品专项整治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暗访短片,传达了市、区国卫复审迎检相关会议精神,解读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安排落实了餐饮、流通、生产等环节国卫复审迎检工作责任和任务。
会议指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荣誉,也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不仅能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改善市民的生活质量,完善城市的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还能大大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会议要求,国卫复审迎检工作是关乎朝天的发展和未来,也是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经营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国卫复审迎检工作中。一要强化宣传培训。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年版)》等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新标准、新要求。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及国卫复审迎检的主体责任,结合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创建、“明厨亮灶”、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等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国卫复审迎检工作。三要强化排查整治。各单位要把握时间节点,对标列出任务清单,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整改治理到位。四要强化督查督办。要对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创卫巩固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不间断督查,对不按时整改的坚决从快查处,从重处理,并将督查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确保创卫工作样样有人管、事事有人做、件件有落实,确保国卫复审迎检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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