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林业和园林局:实行重点工作周督查月通报制度
索 引 号 : 00846239x/2017-00030 | 发布机构: 区林业和园林局 | 成文日期: 2017-04-18 |
发布时间: 2017-04-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有音,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区林业和园林局实行重点工作周督查月通报制度。
每月初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用表格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阶段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实行一月一安排、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真正做到月初有安排,月中有督查,月末有总结,确保重点事项一件一件落到实处。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重点工作周督查月通报制度实行,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促使干部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本领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每月初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用表格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阶段目标任务、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实行一月一安排、一周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真正做到月初有安排,月中有督查,月末有总结,确保重点事项一件一件落到实处。同时,将督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通过重点工作周督查月通报制度实行,在全局上下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促使干部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上,把本领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用在抓落实上,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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