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乡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3595/2017-00020 | 发布机构: 柏杨乡 | 成文日期: 2017-04-19 |
发布时间: 2017-04-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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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乡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4月8日在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柏杨乡财政所长 邱文元
各位代表: 受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乡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并予以审议。
关于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柏杨乡财政所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了新《预算法》,通过不断学习,努力用新的思维、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积极参加在职学习以及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进一步巩固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现就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7万元(人员工资福利收入97.6万元,日常办公收入4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收入77万元,项目类收入90.1万元),较2015年325万元减少5%。
2、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1.3万元,按照功能科目支出如下:
基本支出127.7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开支等。
项目支出153.6万元,主要用于预算内的项目建设、工资福利中的社保缴费、村级办公、个人和家庭补助类的各项开支及环境卫生整治等开支。
需专项说明的是:2016年度“三公经费”共支出3564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64元,较2015年下降36元,降幅10%;公车使用费0元,较2015年下降0元,降幅0%。
(二)各级部门拨入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1、2016年政府基本账户收入1236.5万元,结转上年余额313.3万元(其中:交通类项目资金140万元、民政资金32.5万元、其他应付款140.7万元等)。
2、2016年政府基本账户支出117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交通建设硬化公路工程资金,新村建设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农村危旧房补助资金,建卡贫困户购建房补助等。
(三)2016年预算执行特点
1、规范财政管理,财政工作进一步精细化发展
围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2016年,我们按照财政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建立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对实行内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以制度管事和以制度管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2、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2016年,我们坚持按照公共财政框架要求,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先保证扶贫攻坚资金和涉农惠农资金支出。项目资金严格坚持专款专用,不断推动我乡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情况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深化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一、乡镇预算编制通用原则
(一)人员经费
1、基本工资:按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为准,以组织、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计算12个月。
2、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公务员津贴补贴:按照改革规范审定人社部门批准的各职级人员标准纳入预算。
②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按照改革规范审定批准的各职级人员绩效工资标准纳入预算。
③保留津贴补贴:全额财政供养人员按85元/人/月预算。
④艰苦边远津补贴 :按现行规定150—190元标准预算。
3、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按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公务员按人年一个月基本工资计算。
4、社保缴费:
①医疗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7.5%计算。
②失业保险:按在职事业、工勤人员基本工资的1.5%计算。
③养老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公务员津贴补贴或事业工勤人员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93年工改保留津补贴、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的20%计算。
④工伤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5%计算。
⑤生育保险:事业干部和工勤人员按上年度市平工资3908的0.5%计算。
5、遗属生活补助:按人社部门核定标准及遗属对象预算,城镇户籍481.00元/月、农村户籍444.00元/月、离休和因公牺牲(死亡)的遗属740.00元/月。无依无靠的孤独遗属,城镇户籍555.00元/月、农村户籍518元/月。遗属对象死亡的、就业或参军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一律停止发放遗属困难补助,不再预算。
6、独子费:夫妻双方均为财政供养人员按人月均10.00元预算,夫妻只有一方为财政供养人员按人月均20.00元预算。子女已满18周岁停止发放独子费,不再预算。
7、住房公积金:按财政全额供养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的12%计算。
(二)公用经费
乡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在职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人年均15000.00元预算(含人大工作经费、人武工作经费、政法工作经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关工及老促工作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
(三)村组干部基本报酬、办公费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
1、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按川办发〔2015〕54号文件确定的职数和标准预算,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30元,在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10元,在任村文书(村会计)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60元。在任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对任职满一届(三年)且连续任职的村“三职”干部,按照每届每月报酬增长50.00元的标准预算。
2、村(社区)“三职”干部社会保险缴费:按照核定职数内村(社区)“三职”干部人年均520.00元预算,其中:养老保险人年均400.00元,医疗保险人年均120.00元。
3、村(社区)“三职”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任职满一届(三年)的 “三职”干部离职生活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月,任职每增加一年,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00元。
4、乡镇干部工作补贴:根据 人社部发[2015]7号文件规定,按照一般乡镇干部200元/月、艰苦边远乡镇干部300元/月预算。
5、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办公经费标准:村级组织办公费标准为每村每年30000.00元(含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费2000.00元、村级廉勤监督工作经费5000.00元、农村综治维稳工作经费400.00元、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2300.00元、村级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工作经费1200.00元、农村工青妇及计生工作经费3000.00元、农村禁毒工作经费400.00元、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1000.00元、村级水务管理工作经费1200.00元、动物防疫工作经费1500.00元、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经费2000.00元)。
6、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按每村1.5万元/年的标准预算。
(四)“三公经费”支出: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在本单位一般公务费总额内,已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不再列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所有单位一律不再列报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公务交通补贴:严格按照《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委办函〔2016〕28号)确定的参改单位及参改人员,按照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县(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76元标准预算。
(七)专项经费预算
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贴按一般乡镇每人每月200元/月、艰苦边远乡镇书记300元/月预算,由乡发放到第一书记。
二、我乡2017年预算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我乡现有总编制16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6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
2. 我乡现有固定资产总额242.9万元,分别为办公用房,干部周转房及办公设施设备等。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我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数289.97万元(不含预留和上级专款中安排资金),较2016年307万元下降5%。
1、基本支出预算26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万元。
2、专项支出22.8万元。包括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三、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 依法理财,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全力推进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审批责任,加强资金监管,切实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确保精准扶贫资金和重点项目资金投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杜绝铺张浪费。
(二)深化改革,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对村级财务继续实行村帐乡管,在确保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规范“分灶吃饭,集中核算”的财政管理体制,坚决杜绝村级不合理、不规范的开支,促进村级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乡、村资产清查工作,努力化解乡村债务风险。
(三)突出科学管理,重点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一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集中、统一、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保障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机关运转需求。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票据管理,实现见票收支。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台账,严格执行新的预算法。加大对乡村两级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力度,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使用效率。三是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各位代表,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随着扶贫资金和项目投入力度的加大,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越来越精细化,财政工作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责任大,风险高,我们将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及各位代表的监督和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大局,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我乡新一轮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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