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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7-00059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7-04-25
发布时间: 2017-04-25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宗皇食品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4月19日-2017年5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3564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宗皇食品进出口加工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

  3、建设单位:广元宗皇食品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租用孵化园2#厂房1楼,建筑面积3072m2,主要修建原料、成品和包装库860 m2,加工生产车间1300 m2,无菌灌装间592 m2,展示展销厅64 m2,办公区256 m2;进口先进全自动生产线2条,全自动无菌灌装生产线3条;购置水处理、自动清洗、速冷机和产品储罐等系统设备;修建理化实验室,购置高端检测化验设备。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生产废水经车间内排水沟集中收集,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中子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中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后排入潜溪河。

  ⑵废气:蒸汽机采用天然期作为热源,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不小于8m高排气筒排放。

  ⑶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得扰民。

  ⑷固体废物:废渣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妥善处理;废硅藻土外售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弃包装物、废罐、纸箱等外售废品公司。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储酒库围堰建设,落实应急收集管道,并预留空置酒罐应对突发事故,空置酒罐的有效容积应大于316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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