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
索 引 号 : 008463640/2017-00018 | 发布机构: 宣河乡 | 成文日期: 2017-04-28 |
发布时间: 2017-04-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宣河乡:全面推行“河长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落实“河长制”的工作部署,切实改善辖区河道生态环境、提升潜溪河水体水质,宣河乡党委政府率先行动,在全乡深入推行“河长制”,抢先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建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河长制领导小组,着力构建乡、村、组三级河长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监管,实现流域管理网格化“河长制”全覆盖。
因地制宜,完善机制。建立“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实行一支管理队伍、一份责任状、一套工作制度、一个公示牌的“四个一”工作机制,结合农村环境联片整治工作,协同推进,实现全乡河道范围内无漂浮物、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的“三无”目标,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2%,场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纳入区级考核的地表水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0%以上,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
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在河段设立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河段名称、河长姓名、河长责任、管护范围、整治目标、监督举报电话等,坚持群防群治,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群众对河长制的意见建议,根据反馈结果,群众对实行“河长制”管理表示支持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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