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四组合拳”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7-00040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7-05-09 |
发布时间: 2017-05-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1)摸清家底促规范。全面清理核查全区27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44个家庭农场、34家服务超市,摸清家底,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备案管理工作细则,严格备案制度管理和材料审查,建立季度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档案库,对没有运行的“空壳农业经营主体”实行“黑牌”登记管理。
(2)深化改革建机制。出台了《朝天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区、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引导农村承包耕地经营权依法有偿流转9.1万亩。
(3)培育引导强主体。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系统完善、充满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领军人、农业服务超市的“1+3”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全区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7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2个,省级示范社12个;认定家庭农场120个,其中,省级示范场7个,市级示范场4个;发展社会化服务超市34家。
(4)科技培训壮队伍。整合农业、劳动、教育等涉农教育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有效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全区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38人,农业科技示范户227户,种养大户588户,优秀农村青年535人。
(2)深化改革建机制。出台了《朝天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区、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引导农村承包耕地经营权依法有偿流转9.1万亩。
(3)培育引导强主体。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系统完善、充满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领军人、农业服务超市的“1+3”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全区共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270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合作社2个,省级示范社12个;认定家庭农场120个,其中,省级示范场7个,市级示范场4个;发展社会化服务超市34家。
(4)科技培训壮队伍。整合农业、劳动、教育等涉农教育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重点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有效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全区共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38人,农业科技示范户227户,种养大户588户,优秀农村青年5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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