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洞乡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4002/2017-00041 | 发布机构: 鱼洞乡 | 成文日期: 2017-05-10 |
发布时间: 2017-05-1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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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洞乡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 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4月10日在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 次会议上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财政所长 闫武
各位代表:
受鱼洞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乡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 次会议审查。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予以审议。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鱼洞乡财政所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了新《预算法》,努力学习,努力用新的思维、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积极参加在职学习以及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进一步巩固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现就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92295元,较2015年414.3万元增长44%。
2、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792295元,其中按照科目设置如下:
基本支出3914813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开支等。
项目支出4093856.89元,主要用于预算内的项目建设、公路运输、环境卫生整治等开支。
需专项说明的是:2016年度“三公经费”共支出38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00元,较2015年下降2900元,降幅56%;
(二)各级部门拨入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1、、2016年我乡基本账户收入596.19万元,结转上年余额867775元(其中:交通类项目资金122万元、退耕还林197.23万元、公益林63.46万元、农机补贴8000元、危旧房补助资金36万元、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43.7万元、贴息贷款补助资金3万元、异地搬迁补助资金106.4万元、超面积户补助资金24万元等)。
2、2016年我乡基本账户支出762.553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
1、农机补贴8000元,2、危旧房补助资金36万元,3、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43.7万元,4、贴息贷款补助资金2.68万元,5、异地搬迁补助资金42.4万元、城乡购房补助20万元,6、超面积户补助资金24万元,7、道路硬化78万元10、退耕还林197.23万元,11、人饮工程款18.3万元。
(三)2016年预算执行特点
1、规范财政管理,财政工作进一步精细化发展
2、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四)财政预算执行中的主要工作
1、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在组织财政收入,推进财政改革,提高理财水平,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一、乡预算编制通用原则
(一)人员经费
1、基本工资:按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为准,以组织、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标准计算12个月。
2、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公务员津贴补贴:按照改革规范审定批准的各职级人员标准纳入预算。
②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按照改革规范审定批准的各职级人员标准纳入预算。
③保留津贴补贴:全额财政供养人员按85元/人/月预算。
④艰苦边远津补贴 :按现行规定150、190元/月标准预算。
3、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按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公务员按人年一个月基本工资计算。
4、社保缴费:
①医疗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7.5%计算。
②失业保险:按在职事业、工勤人员基本工资的1.5%计算。
③养老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公务员津贴补贴或事业工勤人员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93年工改保留津补贴、公务员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的20%计算。
④工伤保险: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0.5%计算。
⑤生育保险:事业干部和工勤人员按上年度市平工资3908的0.5%计算。
5、遗属生活补助:按人社部门核定标准及遗属对象预算,城乡户籍481.00元/月、农村户籍444.00元/月、离休和因公牺牲(死亡)的遗属740.00元/月。无依无靠的孤独遗属,城乡户籍555.00元/月、农村户籍518元/月。遗属对象死亡的、就业或参军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一律停止发放遗属困难补助,不再预算。
6、独子费:夫妻双方均为财政供养人员按人月均10.00元预算,夫妻只有一方为财政供养人员按人月均20.00元预算。子女已满18周岁停止发放独子费,不再预算。
7、住房公积金:按财政全额供养在职职工基本工资、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总额的12%计算。
(二)公用经费
乡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在职财政全额供养人员人年均15000.00元预算(含人大工作经费、人武工作经费、政法工作经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经费、关工及老促工作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项目。
(三)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办公费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
1、村(社区)组干部基本报酬:按川办发〔2015〕54号文件确定的职数和标准预算,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30元,在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10元,在任村文书(村会计)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060元。在任组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0元。在任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2900元,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700元,城市社区专职干部每人每月2500元;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2600元,农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2400元,且农村社区专职干部每人每月2200元。对任职满一届(三年)连续任职的村“三职”干部,按照每届每月报酬增长50.00元的标准预算。
2、村(社区)“三职”干部社会保险缴费:按照核定职数内村(社区)“三职”干部人年均520.00元预算,其中:养老保险人年均400.00元,医疗保险人年均120.00元。
3、村(社区)“三职”干部离职生活补助:任职满一届(三年)的 “三职”干部离职生活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月,任职每增加一年,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00元。
4、乡干部工作补贴:根据 人社部发[2015]7号文件规定,按照一般乡干部200元/月、艰苦边远乡干部300元/月预算。
5、村(社区)办公经费:村(社区)办公经费标准:村级组织办公费标准为每村每年30000.00元(含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费2000.00元、村级廉勤监督工作经费5000.00元、农村综治维稳工作经费400.00元、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2300.00元、村级农民人均纯收入抽样调查工作经费1200.00元、农村工青妇级计生工作经费3000.00元、农村禁毒工作经费400.00元、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1000.00元、村级水务管理工作经费1200.00元、动物防疫工作经费1500.00元、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经费2000.00元);社区组织办公费标准为每社每年30000.00元(含党员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费、廉勤监督工作经费、综治维稳工作经费、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工青妇及计生工作经费、社区禁毒工作经费、党员干部培训经费),其中朝天乡明月社区60000.00元。
6、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每个社区(含农村、城区社区)10万元/年的标准预算。
7、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按每村1.5万元/年的标准预算。
(四)“三公经费”支出
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在本单位一般公务费总额内,区级部门(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在细化公用支出和专项支出时,单独填报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必须要细化到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里。除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外,其他已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不再列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所有单位一律不再列报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公务交通补贴
严格按照《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委办函〔2016〕28号)确定的参改单位及参改人员,按照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县(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76元标准预算(注:公务交通补贴单独列入项目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其他交通费用)。
(六)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区级部门(单位),各乡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无采购预算年度内不得实施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和服务20万元、工程50万元)的项目均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过程中,要细化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依法选择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七)专项经费预算
专项经费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批准的项目按规定标准预算,其他专项支出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编列到项目安排预算。
1.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贴按一般乡书记每人每月200元/月、艰苦边远乡书记300元/月预算,由乡发放到“第一书记”。
二、我乡2017年预算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我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2.我乡单位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其他事业人员4人,工勤人员2人。
3. 我乡固定资产总额288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我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数285.294万元(不含预留和上级专款中安排资金)。
1、基本支出预算285.2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40.5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236万元。
2、专项支出30.729万元。
三、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一)狠抓财源建设
财政部门必须把保增长促发展作为自身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财源建设的新途径,以此做大收入总量,调优收入结构。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财源建设,通过优化资源配置,转变经营方式,努力壮大旅游、木耳。油牡丹等产业发展,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水磨沟旅游资源的优势带动第三产业展。
(二)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管理体制创新
目前,乡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支出增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着力深化财政改革,促进体制创新,做到“四个注重,一个创新”。一是注重预算约束和预算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集中资金,确保工资发放,确保重点建设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公开,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二是注重财政日常监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全乡上下都要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三是注重完善财政资金监管机制、项目投资评审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集中核算制度、村账乡代管财务制度,切实解决实行村账乡代管以来所面临的问题和矛盾,努力实现财政资金监管由事后监管向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机制转变,建立健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机制;四是注重乡村债权债务管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乡村债务管理,进一步做好乡、村资产清查工作,澄清家底,建立乡村债权债务台账,加大消赤减债工作力度,努力化解乡村财务风险。一个创新就是要创新理财思路,将项目融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大力气在融资方面有所突破,尽力缓解财政困难,稳步推进“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乡村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监管制度、促进机制体制创新。
(三)突出科学管理,重点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一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集中、统一、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保障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机关运转需求。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票据管理,实现见票收支。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台账,严格执行新的预算法。加大对乡村两级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力度,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使用效率。三是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各位代表,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青林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青林乡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我青林乡新一轮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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