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坚决预防和整治“四风”问题
索 引 号 : 008462250/2017-00020 |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2017-05-11 |
发布时间: 2017-05-1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公安分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四风”问题整治作为管警治警的重要手段,从整治违规用酒、违规报销差旅费、滥发津补贴等问题入手,对“四风”问题抓早抓小,抓常抓长,形成常态化,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一是坚持“四风”整治常态化。每月不定期检查公务接待和会议费、差旅费报销情况,抽查各单位报销账务发票,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务公接待、公车管理、纪律作风制度,严禁违规办酒、违规报销差旅费、乱发奖金补贴等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区政府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一律在分局食堂按标准接待,工作时间、各种会议、培训、公务接待一律严禁饮酒。加大各部门报销发票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强化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的方式,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各部门是否借节假日违规滥发奖金补贴、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问题。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车审批派车制度,规范登记公车使用台账,对警车乱停乱放、违规驾驶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公车规范使用,杜绝公车私用。五是加强纪律作风整治。采取现场督察、八小时以外暗访等工作方式,对会风不严、着装不规范、上班期间办私事、值班离岗、脱岗等顽症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坚决查纠队伍管理松懈,民警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狠抓队伍管理。六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反“四风”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停职、禁闭、纪律处分等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责令立即整改,绝不姑息。
一是坚持“四风”整治常态化。每月不定期检查公务接待和会议费、差旅费报销情况,抽查各单位报销账务发票,要求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务公接待、公车管理、纪律作风制度,严禁违规办酒、违规报销差旅费、乱发奖金补贴等问题。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区政府公务接待制度要求,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一律在分局食堂按标准接待,工作时间、各种会议、培训、公务接待一律严禁饮酒。加大各部门报销发票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三是强化重大节假日专项检查。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的方式,节日期间重点检查各部门是否借节假日违规滥发奖金补贴、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问题。 四是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车审批派车制度,规范登记公车使用台账,对警车乱停乱放、违规驾驶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公车规范使用,杜绝公车私用。五是加强纪律作风整治。采取现场督察、八小时以外暗访等工作方式,对会风不严、着装不规范、上班期间办私事、值班离岗、脱岗等顽症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坚决查纠队伍管理松懈,民警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狠抓队伍管理。六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反“四风”问题,综合运用约谈、停职、禁闭、纪律处分等措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从严处理,并通报曝光,责令立即整改,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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