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措施”部署落实全区地灾防治工作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7-00019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7-05-24 |
发布时间: 2017-05-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7年度,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区及时贯彻会议精神,积极部署、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和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和责任人,明确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地灾防治预案,从区到乡、村、组、隐患点均签订了监测防治责任书,确保层层有人负责,层层有人抓落实。二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开展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点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三是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强化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及时完善各乡镇群测群防体系结构,认真落实监测责任,明确监测责任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队伍,储备了抢险救灾物资。四是加强业务、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加强各乡镇、区级有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和宣传培训,分期分批召开专题培训会,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综合应急演练,提高协调处置能力。五是大力推行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和提前避让。大力推行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措施,强化乡镇、村、组的主体防范作用。及时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果断处置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六是严肃纪律,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认真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值守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隐患点监测和灾情速报制度,对因监测工作不到位、预警信息传输不及时、避险转移不果断、灾情报告不及时等造成伤亡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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