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房地产行业“三措施”去库存
索 引 号 : 008462162/2017-00023 |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17-05-25 |
发布时间: 2017-05-25 | 发文字号: 无[2017]00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我区房地产行业“三措施”去库存
2017年前5月,我区打好去库存组合拳,促进房地产库存大幅降低。累计销售商品房339套(间)、同比增长114.5 %,销售面积29486.98平方米、同比增长72.2 %,销售金额9599.95万元、同比增长104%。
财政补助激励“去库存”。在《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的基础上,将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房补助标准由(广元市)50元/平方米提升到70元/平方米,补助范围扩大到所有购房户,不限套数,不限面积,据实补偿,积极兑现,提高了居民购房积极性。
易地搬迁助力“去库存”。因地制宜为贫困户制定购房补助标准,对在朝天城区购买商品房的贫困户补助标准提高到5万元/人,极大地调动了贫困户到城市购房积极性。房地产开发户型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如羊木水香项目针对易地搬迁2-6人户家庭量身打造了50—130平米户型,受到购房户青睐。积极为贫困户搭建购房平台,开展了购房集中签约等系列活动,将集中宣讲、集中展示、集中销售相结合,充分发挥去库存集聚效应。
旧城改造推动“去库存”。旧城改造征收补偿拆迁安置采取实物还房和货币化安置两种方式,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被征收人从城区既有房源中选房购房,推动房地产库存持续降低。
2017年前5月,我区打好去库存组合拳,促进房地产库存大幅降低。累计销售商品房339套(间)、同比增长114.5 %,销售面积29486.98平方米、同比增长72.2 %,销售金额9599.95万元、同比增长104%。
财政补助激励“去库存”。在《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的基础上,将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购房补助标准由(广元市)50元/平方米提升到70元/平方米,补助范围扩大到所有购房户,不限套数,不限面积,据实补偿,积极兑现,提高了居民购房积极性。
易地搬迁助力“去库存”。因地制宜为贫困户制定购房补助标准,对在朝天城区购买商品房的贫困户补助标准提高到5万元/人,极大地调动了贫困户到城市购房积极性。房地产开发户型为贫困户量身定制,如羊木水香项目针对易地搬迁2-6人户家庭量身打造了50—130平米户型,受到购房户青睐。积极为贫困户搭建购房平台,开展了购房集中签约等系列活动,将集中宣讲、集中展示、集中销售相结合,充分发挥去库存集聚效应。
旧城改造推动“去库存”。旧城改造征收补偿拆迁安置采取实物还房和货币化安置两种方式,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鼓励被征收人从城区既有房源中选房购房,推动房地产库存持续降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