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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征收
索 引 号 : 008463958/2017-00037 发布机构: 区地方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7-06-21
发布时间: 2017-06-2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事项名称 税款征收
受理机构 区地税局
办理地点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税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0839-8622039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办理材料 1、纳税申报表及副表

  2、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 1、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通过POS机缴税。

  2、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理纳税申报,进行实时扣款和银行端查询扣款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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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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