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请勿采食野生蘑菇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7-00053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7-06-30 |
发布时间: 2017-06-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夏季气温湿热,雨水多,特别适合野生蘑菇生长,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近期,我区再次发生个别群众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区食品安全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发出如下提示:
一、切勿采食和购买野生鲜蘑菇。野生蘑菇种类多,分布广,它们是否具有毒性,仅凭肉眼很难辨别,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仅凭经验认为只有颜色鲜艳的野生蘑菇才有毒,只要不使大蒜变黑的野生蘑菇就可以吃的“经验”和“土法”都不可靠。野生蘑菇也有变异,如果只凭经验采集食用,容易发生误食中毒。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最有效最简单的方法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
二、毒蘑菇危害大。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毒蘑菇中毒后,发病急,病情凶险,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三、食品经营者要加强管理。各类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要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不得采购、加工、烹饪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确保饮食安全,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
四、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处理。消费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它不适等疑似毒蘑菇中毒症状的,首先应立即采取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保留好毒蘑菇样品以供医生救治参考。若购买食用或在外就餐出现中毒症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1。
一、切勿采食和购买野生鲜蘑菇。野生蘑菇种类多,分布广,它们是否具有毒性,仅凭肉眼很难辨别,目前没有简单易行的鉴别方法。仅凭经验认为只有颜色鲜艳的野生蘑菇才有毒,只要不使大蒜变黑的野生蘑菇就可以吃的“经验”和“土法”都不可靠。野生蘑菇也有变异,如果只凭经验采集食用,容易发生误食中毒。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预防毒蘑菇中毒最有效最简单的方法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
二、毒蘑菇危害大。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即便通过烹调、加工或者晒干等方式也不能破坏其毒性。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严重者可死亡。毒蘑菇中毒后,发病急,病情凶险,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三、食品经营者要加强管理。各类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要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不得采购、加工、烹饪来源不明的、不常见的、可能有毒有害的野生蘑菇,确保饮食安全,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
四、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处理。消费者如果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或其它不适等疑似毒蘑菇中毒症状的,首先应立即采取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保留好毒蘑菇样品以供医生救治参考。若购买食用或在外就餐出现中毒症状,还应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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