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积极应对暴雨蓝色预警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7-00039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17-07-05 |
发布时间: 2017-07-0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加强预警预备。接到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后,及时将信息发布至县级领导、各乡镇、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村两委、村民小组负责人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行政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巡查责任人。随时跟踪62处自动监测站点(自动雨量站31处、自动水位站11处、自动水位雨量站3处、视频监控站17处)和44处预警站点数据采集情况。发布预警信息2次4500条。
加强值班值守。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严格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防汛值班、带班,分包片区制度。各乡镇、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防汛重点部位、山洪灾害危险区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加强隐患排查。区委、区政府成立了25个工作组,按照“属地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汛减灾安全隐患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区内无新增防汛减灾安全隐患点。防汛重点部位、山洪灾害危险区行政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认真履职,加强隐患点监测与巡查。
加强值班值守。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负责人责任制,严格实行区委、区政府领导防汛值班、带班,分包片区制度。各乡镇、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防汛重点部位、山洪灾害危险区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加强隐患排查。区委、区政府成立了25个工作组,按照“属地负责”“ 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防汛减灾安全隐患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区内无新增防汛减灾安全隐患点。防汛重点部位、山洪灾害危险区行政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认真履职,加强隐患点监测与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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