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四不原则”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淡季专项整治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7-00037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7-07-05 |
发布时间: 2017-07-0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6月份以来,针对经营销售淡季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户安全管理容易松懈的现状,朝天区安监局按照“淡季”不“淡管”、查处不姑息、不合格不发证、安全不达标就取缔的“四不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该局结合夏季高温季节和汛期特点,重点检查了批发公司的库房管理、防雷防静电检测、日常安全管理、产品流向登记,以及零售经营户产品存量、店内安全管理、证照及人员持证等情况。全区共检查批发企业1家,零售经营户90家,下达整改指令23份,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隐患84处,处罚款1家,规范经营户15家,取缔更换不合格零售户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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