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乡多举措推进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
索 引 号 : 008463608/2017-00054 | 发布机构: 文安乡 | 成文日期: 2017-07-14 |
发布时间: 2017-07-1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摸清家底。由乡农业站、财政所、林业站和各村联合组成乡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主要对各村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以及资金进行全面核查清理、登记备案、价值评估,做到“家底清楚”。同时,由各村民委员会作为一个特殊法人股东出资成立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行使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职责。
用活资金。充分利用好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资金不低于基金总额的40%,通过盘活村集体资产,发展蚕桑、核桃、藤椒、黄羊、天麻等农业特色产业,股权投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固化成员。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遵循“依据法律、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其土地承包、户籍管理、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及居住等情况,到户到组进行成员身份界定、核实、登记,将成员身份固化,做到“认定准确”。
目前,已完成3个贫困村和1个新村建设村的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认定成员1765人,核定资产138.84万元,9个村全部完成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工作。
用活资金。充分利用好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用于发展集体经济的资金不低于基金总额的40%,通过盘活村集体资产,发展蚕桑、核桃、藤椒、黄羊、天麻等农业特色产业,股权投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固化成员。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遵循“依据法律、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公平合理”原则,结合其土地承包、户籍管理、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及居住等情况,到户到组进行成员身份界定、核实、登记,将成员身份固化,做到“认定准确”。
目前,已完成3个贫困村和1个新村建设村的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工作,认定成员1765人,核定资产138.84万元,9个村全部完成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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