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突出“四个常”抓实廉政教育
索 引 号 : 008462285/2017-00017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17-07-17 |
发布时间: 2017-07-1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警示案例常“看”。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剑阁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以鲜活的案例和违纪人员痛彻肺腑的反思教育干部,使其心灵上受到强烈震撼,不断提高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
廉政法规常“学”。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共产党员活动日”、工作例会等途径强化对《党章》、《条例》、《准则》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通过常学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严守纪律规定,切实把党的各项纪律和要求牢记于心,落实在行。
廉政要求常“讲”。将廉政教育与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等有机结合,及时向干部职工深入讲解党风廉政建设最新要求,组织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促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熟知和掌握党纪国法,增强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达到以讲促学、以讲促廉目的。
廉政警钟常“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监督其按要求落实整改,力促廉政教育取得实效。
廉政法规常“学”。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共产党员活动日”、工作例会等途径强化对《党章》、《条例》、《准则》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通过常学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党性意识,严守纪律规定,切实把党的各项纪律和要求牢记于心,落实在行。
廉政要求常“讲”。将廉政教育与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等有机结合,及时向干部职工深入讲解党风廉政建设最新要求,组织开展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促使干部职工进一步熟知和掌握党纪国法,增强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达到以讲促学、以讲促廉目的。
廉政警钟常“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监督其按要求落实整改,力促廉政教育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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