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7-00041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7-08-03 |
发布时间: 2017-08-0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府办发〔2017〕37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
工 作 方 案
为确保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顺利通过,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验收准备阶段。2017年5月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表(附件1)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
(二)验收初审阶段。2017年7月1日至15日,申请市质监局对我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初审评估。
(三)自查补缺阶段。2017年7月16日至31日,根据市质监局初审评估反馈意见,同时进行整改完善。
(四)最终验收阶段。市质监局初审合格后,区人民政府向省质监局提出验收申请,9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级相关部门、各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具体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督促抓好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二)认真准备。区质监分局对各单位收集资料进行汇总核实、审查,并提出具体整改完善意见,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对区质监分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逗硬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将对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对相关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责任分解表
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责任分解表
(联系人:刘小军,联系方式:15983941872.0839-8621027;邮箱:112476389@qq.com)
报送要求:各类证实材料尽量详细充分,文字资料和图片兼有,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和项目分门别类归集有序,切忌杂乱无章。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
工 作 方 案
为确保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顺利通过,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验收准备阶段。2017年5月1日至6月30日,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表(附件1)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
(二)验收初审阶段。2017年7月1日至15日,申请市质监局对我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初审评估。
(三)自查补缺阶段。2017年7月16日至31日,根据市质监局初审评估反馈意见,同时进行整改完善。
(四)最终验收阶段。市质监局初审合格后,区人民政府向省质监局提出验收申请,9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级相关部门、各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具体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督促抓好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二)认真准备。区质监分局对各单位收集资料进行汇总核实、审查,并提出具体整改完善意见,各相关部门及乡镇对区质监分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逗硬考核。区政府督查室将对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对相关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责任分解表
朝天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验收准备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分工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1 | 区质监分局 | 1、提供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工作方案及每年方案实施报告; 2、提供2016-2017年年度有机发展的实施计划及年度总结; 3、提供我区有机产品具有生态、效益、环境和农民增收等“多赢”机制发展模式的材料; 4、提供有机产品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 5、提供有机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提供2016年-2017年开展的监督抽查、日常巡查、风险监测、应急演练和保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资料。如:有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监督记录、监督报告、日常巡查记录、有机产品质量信息公示、舆情监控报告,公共信息是否存在产品质量曝光等行为,或省、市级对产品抽样结果等,有机产品认证风险识别及评估报告、有机产品认证事故事件应急演练等; 6、提供制定或协助企业制定有机认证企业有机种植投入品使用、运输等规范制度相关资料; 7、提供指导有机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情况; 8、提供对认证机构认证行为的监督管理报告 9、提供对认证企业认证规范监督检查证据或者检查报告,应包含:在认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违禁品;认证企业生产记录是否规范;认证标志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10、提供有机农产品检测能力提升情况(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协议) 11、提供各乡镇有机农产品发展趋势数据并进行汇总,提供我区有机农业产业规模统计表。 12、对各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汇总核实,审查其是否符合要求,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将各单位工作情况及时通报给政府督查室。 | 6月30日 | 杨天宝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分工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2 | 区政府督查室 | 根据区质监分局提供的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对没按时完成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 6月30日 | 李志强 |
3 | 区委农工委 | 1、提供朝天区“十二五”、“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 6月30日 | 吴 卿 |
4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1、提供朝天区“十二五”、“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2、提供2016年-2017年涉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单,实施情况。 | 6月30日 | 杜喜宗 |
5 | 区财政局 | 1、提供对有机企业扶持资金落实情况,如:相关报告、经费统计表及拨款单; 2、提供对有机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情况,如:相关报告、经费统计表及拨款单(包括有机生产基地建设、有机配套设施建设、有机培训、有机投入品采购、品牌推广等); 3、提供对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资金落实情况,如:相关报告、经费统计表及拨款单。 | 6月30日 | 张满德 |
6 | 区商务局 | 1、提供2016年-2017年参加各类有机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生态农产品市场拓展活动、推介会新闻、照片等资料; 2、提供2016年-2017年支持涉农企业线上电子商务工作推进情况或工作报告。 | 6月30日 | 杨 军 |
7 | 区环境保护局 | 1、提供2016年-2017年对我区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政策文件; 2、提供2016年-2017年全区及有机产品种植基地的空气等环境监测报告; 3、提供2016年-2017年生态资源开发利用合理,生态系统保持平衡的论证材料; 4、提供2016年-2017年在环境保护和改善方面的资金投入的论证材料; 5、提供2016年-2017年在环境保护和改善方面案例。(可参考:1.是否存在为治理环境污染,对工业企业进行关闭、搬迁等证实性材料;2.环境保护和改善的成果); 6、提供有机产品环境污染风险识别及评估报告; 7、提供风险应急预案及影响有机产品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应急演练。 | 6月30日 | 白浩志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分工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8 | 区农业局 | 1、提供2016年-2017年期间全区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发展扶持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施证据或工作总结等; 2、提供2016年-2017年期间有机农业发展扶持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施证据、工作总结等; 3、提供2016年-2017年全区农业产业规模统计表; 4、提供有机产品种植技术推广工作组文件,有机产品种植技术推广工作组年度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对有机企业、有机生产基地现场指导次数、证据可以是照片; 5、提供2016年-2017年农民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情况(培训落实情况应包括培训涉及内容、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并提供培训通知、培训照片); 6、提供2016年-2017年全区及有机产品生产基地土壤的检测报告; 7、提供有机种植基地有机肥等相关投入品的采购、投入品质量检验、供应商数量及分发情况;提供投入品监管责任落实的证据,监管工作小组文件或签订监管投入品责任书等;提供2016年-2017年有机肥等相关投入品使用数量逐年提升的报告;提供2016年-2017年化肥等使用数量逐年减少报告; 8、提供有机农产品快速检测能力提升情况;(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9、提供有机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提供2016年-2017年开展的监督抽查、日常巡查、风险监测、应急演练和保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资料。如:有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监督记录、监督报告、日常巡查记录、有机产品质量信息公示、舆情监控报告(公共信息是否存在产品质量曝光等行为,或省、市级对产品抽样结果等)、有机产品风险(病虫害、疫情等)识别及评估报告、有机产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演练等; 10、提供有机产业带动农民有机意识提高、农民增收数据的工作报告及特色亮点工作模式,建议和扶贫工作结合; 11、提供2016年-2017年参加各类有机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生态农产品)市 | 6月30日 | 张久全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分工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场拓展活动、推介会图片、新闻、文字等资料; 12、提供2016年-2017年发展省级、市级龙头有机产品、农产品企业的报告及证书; 13、提供自2016年以来我区在农业方面获得的奖励性文件和证书;领导视察等图片信息。 | ||||
9 | 区林业和园林局 | 1、提供2016年-2017年期间有机林业朝天核桃、食用菌等发展扶持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等; 2、提供2016年-2017年以朝天核桃、羊木香菇为主的产业规模统计表; 3、提供自2016年以来我区森林覆盖率逐年提升的数据报告; 4、提供2016年以来我区在林业方面以朝天核桃为主获得的奖励性文件和证书;领导视察图片、新闻、文字等信息。 5、成立有机林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推广工作组(正式文件),有机林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推广工作组年度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对有机企业、有机生产基地现场指导次数、证据(可以是照片); 6、提供有机种植基地有机肥等相关投入品的采购、投入品质量检验、供应商数量及分发情况;提供投入品监管责任落实的证据、监管工作小组文件或签订投入品监管责任书等;提供计2016年-2017年有机肥等相关投入品使用数量逐年提升的报告;提供2016年-2017年化肥等使用数量逐年减少的报告; 7、有机产品快速检测能力提升情况(是否有能力做有机产品质量检测,如果不能,可以提供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协议); 8、提供有机林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提供2016年-2017年开展的监督抽查、日常巡查、风险监测、应急演练和保证有机林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证据。如:有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监督记录、监督报告、日常巡查记录、有机林产品质量信息公示、舆情监控报告(公共信息是否存在产品质量曝光等行为,或省、市级对产品抽样结果等)、有机林产品风险(病虫害、疫情 | 6月30日 | 王发全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分工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等)识别及评估报告、有机产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演练等; 9、提供有机林业带动农民有机意识提高、农民增收(数据)的工作报告及特色亮点工作模式,建议和扶贫工作结合; 10、提供2016年-2017年参加各类有机林产品,朝天核桃、香菇市场拓展活动、推介会新闻、照片、文字等资料; 11、提供2016年-2017年发展省级、市级龙头有机林产品(朝天核桃、香菇)企业的报告及证书; 12、提供自2016年以来我区在朝天核桃、香菇方面获得的奖励性文件和证书;领导视察的信息、照片、文字等资料。 | ||||
10 | 区统计局 | 1、提供我区2016年-2017年,农业总产值、有机产业总产值逐年递增的数据报告。(注意:有机产品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例也应逐年提升); 2、提供我区2016年-2017年,农民人均收入、从事核桃和蔬菜相关产业的农户增收逐年递增的数据报告; 3、提供我区2016年-2017年有机产品销售值逐年提升的报告。 | 6月30日 | 杨怀武 |
11 |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1、提供有机产品质量监管和风险预警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提供2016年-2017年开展的监督抽查、日常巡查、风险监测、应急演练和保证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资料。如:有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划、监督记录、监督报告、日常巡查记录、有机产品质量信息公示、舆情监控报告(公共信息是否存在产品质量曝光等行为,或省、市级对产品抽样结果等)、有机产品风险识别及评估报告、有机产品质量事故事件应急演练等; | 6月30日 | 董长奎 |
12 | 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 | 提供2016年-2017年从事有机产品的核桃、蔬菜脱贫致富的相关典型事例,特色工作模式,并做详细介绍(图文并茂)。 | 6月30日 | 周 密 |
13 | 区科学技术协会 | 1、提供创建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生态农业科普知识宣贯工作领导小组; 2、提供有机生态农业科普知识宣贯工作方案。 3、提供2016年-2017开展有机生态农业科普工作记录。 | 6月30日 | 淡春梅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分工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14 | 区投资促进局 | 1、“招进来”从事有机农业开发的项目及公司详细情况介绍; | 6月30日 | 柴松林 |
15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提供目前有机产业布局和“十三五”国土总体规划 | 6月30日 | 李 诚 |
16 | 区气象局 | 提供2016年-2017年朝天区降水量、气候的监测报告 | 6月30日 | 刘长金 |
17 | 区旅游局 | 1、提供2016年-2017年期间涉及生态旅游发展扶持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实施证据、工作总结。 2、提供已创建生态旅游景点的介绍资料; | 6月30日 | 解明学 |
18 | 朝天镇、沙河镇、中子镇、羊木镇、平溪乡、汪家乡、花石乡 | 1、提供有机农产品种植规模、产量、销量逐年上升趋势的情况报告,年增长10%报告,有机农产品开发工作情况,有机产供销平台情况介绍; 2、提供政府在品牌推广和产供销平台建设上投入资金情况,种植基地有机产品相关图片、影像资料; 3、提供有机基地建设监管措施、农户进行有机农业知识培训、工作措施、情况记录、工作总结;以照片、文字形式。 4、验收期间负责乡镇主要道路、基地的宣传标语和横幅,并提供图片资料。 | 6月30日 | 许登海、张奎、杜昀东、文伦贵、王富强、孙明胜、宋伟、 |
19 | 广元市朝天区林产公司、腾锦公司、广元金桃源生态城有限公司 | 1、提供本企业有机产品生产监管措施及制度; 2、提供本企业每年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 3、提供提供本企业自2016年起有机产品种植、加工、销售等管理文件资料,分年度装订成册; | 6月30日 | 刘德军 李福元 杜秋香 |
序号 | 责任单位 | 责任分工 | 完成时限 | 责任人 |
4、提供近2年的有机产品投入品采购记录、有机产品采摘记录、生产加工记录、销售记录、各类农事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确保有机产品全程可追溯; 5、在有机产品种植基地内制作“有机产品技术要点”、“有机产品基地介绍”等广告牌,强化有机元素的植入; 6、提供本企业定期培训有机知识和技术指导的图片资料; 7、提供2016年-2017年参加各类有机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生态农产品)市场拓展活动、推介会等资料; 8、提供所有的荣誉和奖励资料。 |
(联系人:刘小军,联系方式:15983941872.0839-8621027;邮箱:112476389@qq.com)
报送要求:各类证实材料尽量详细充分,文字资料和图片兼有,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和项目分门别类归集有序,切忌杂乱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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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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