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稳居全市第一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7-00074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7-08-10 |
发布时间: 2017-08-1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增收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责任制,聚焦聚力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 持续打好“脱贫攻坚拳”,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全区农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上半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507元,同比增长10.3%,增幅较全市、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分别高出0.5、1、1.8个百分点,稳居全市第一。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47.37 元,同比增长10.17%;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126.42 元,同比增长9.05 %;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9.55 元,同比增长30.00 %;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23.71 元,同比增长13.17 %。
上半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507元,同比增长10.3%,增幅较全市、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分别高出0.5、1、1.8个百分点,稳居全市第一。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47.37 元,同比增长10.17%;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126.42 元,同比增长9.05 %;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9.55 元,同比增长30.00 %;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23.71 元,同比增长13.17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