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旧城改造工作取得新突破
索 引 号 : 008462912/2017-00027 | 发布机构: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7-08-10 |
发布时间: 2017-08-1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截止7月底,小中坝旧城改造三期累计签订协议38户,占拟拆迁户数(47户)的81%,另外4户达成意向协议,长达9年的小中坝旧城拆迁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据悉,今年三月以来,为切实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位,着力建设广元城市北部新城,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决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实施旧城改造项目,拟于2018年7月底全面完成拆迁工作,再用两年时间完成规划建设任务。本次涉及改造主要为朝天城区小中坝、三官桥等区域,初步统计拆迁户200余户,计划投资约3亿元。
为切实加强旧城改造项目组织领导,区委政府成立了旧城改造指挥部,设立了规划建设、拆迁安置、资金保障、群众工作、监督审计五个工作组,分工协作,合力攻坚。
近半年时间以来,我区坚持依法依规实施旧城改造。严格按照《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朝天实际,制定了《旧城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阶段、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结合小中坝联户重建征拆方案制定了《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拆迁安置办法》,并多次向相关单位、被证收人征求意见,最后经区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两个方案为项目有力有序科学实施提供了基本遵循。
旧城改造,稳定与和谐是前提和保障。旧城改造历经近十年时间,灾后重建期间由联户重建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后期将由区征拆办会同区住建、朝天镇、区国投公司组织实施,为确保平稳过渡并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有序开展了实物资产、债权债务、拆迁安置、档案资料清理移交和历史遗留化解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为顺利实施新阶段旧城改造工作铺平了道路。
2017年8月1日,区人民政府正式作出征收决定,并向社会各界及被征收人发布征收公告,标志着旧城改造工作已迈入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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