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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档案局“四项措施”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
索 引 号 : 451279573/2017-00029 发布机构: 区档案局 成文日期: 2017-08-10
发布时间: 2017-08-1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朝天区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防汛减灾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广朝委办[2017]41号)文件精神,聚焦汛期洪涝灾害问题,梳理危害档案安全的重要因素,要求全体干部要切实树立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任何档案安全事故。

  二是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档案安全领导小组,统筹档案安全工作。落实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库房管理人员“三级负责制”,层层签订《朝天区档案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等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反馈信息,确保各项安全保管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档案安全“零”事故目标。

  三是组织开展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对档案库房、办公室、档案设施设备、档案实体等进行拉网式安全排查,重点清理库房、办公室及周围卫生死角,及时疏通了泄水管道,详细查看了档案库房防火、防盗、防事故、防雨、防渗、防雷电等情况,并对馆库全部档案一一进行整理清查,对在排查的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汛期档案安全及库房安全。

  四是强化安全措施,确保馆库安全。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档案“十防”措施,确保档案及档案利用安全。坚持执行库房温湿度控制,确保温度在14℃—24℃,相对湿度在45%一60%,消除档案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检查登记簿,对供水供电设施做到了勤检查、勤维修,保证正常安全运转。做好防汛物资和器材的贮备,切实为全区档案安全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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