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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畜禽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7-0008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7-08-10
发布时间: 2017-08-10 发文字号: 广朝农函[2017]57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农函〔2017〕57号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关于切实做好畜禽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消除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需及时对全区畜禽粪污设施设备不配套、粪污处理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纳入整改台账的295家畜禽养殖场(户)(详见附件)。

二、治理时限

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畜禽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二)对照台账,逐户整改。各乡镇要对照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台账中本乡镇需整改的畜禽养殖场(户)名单,严格按照台账要求的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进行逐户整改。

(三)把握重点,因户施策。各乡镇要针对养殖场(户)具体情况,对距水源保护区、河流、居民集中区较近或存在较大环保安全隐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要重进行点治理,因户施策,加派力量,强化措施,加快进度,及时整改。

(四)反馈情况,痕迹管理。畜禽污染整改实行一户一表,一乡一册,适时更新进度,进行动态管理。各乡镇每月25日前,将整改进度报区农业局。(联系人:胡凯,联系电话:15892267675,邮箱:328193525@qq.com)

附:朝天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台账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7年8月5日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8月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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