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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五举措”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7-00064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7-08-11
发布时间: 2017-08-1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我区“五举措”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经办资源整合。按照广朝府办发〔2016〕75号要求,区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区合管中心工作人员整体划转的通知》(广朝人社函〔2017〕6号),已将区合管中心的职能、机构、人员等整体划转到区医保局,并于2017年1月起由人社部门核发该中心9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时,资产、档案、资料、基金已全面完成审计移交工作。

  二是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区内30家定点医疗机构已联通“金保”网络,实现了门诊、住院医疗数据实时传输,实行社保卡就医待遇结算。

  三是及时兑现医保政策。我区已于7月1日起全面启动门诊统筹定点工作,医疗机构已按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统筹及特殊门诊服务。医保局按月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四是提升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我局分别于1月、3月、7月对辖区人社所工作人员进行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经办培训,要求每位参训人员必须考试合格后方可到岗。现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均能独立熟练的操作医保业务。

  五是积极倾斜建档贫困户医疗政策。上半年全区共有17069人次住院,医疗费总额9276万元,每床日费用500元,次均费用5434元,支付医保基金4904万元,支付率52.87%;其中:区内住院建卡贫困人口4540人次,医疗总费用建卡贫困人口2290万元,每床日费用405元,次均费用4256元,支付建卡贫困人口基金1818万元,支付率6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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