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鱼洞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 知
索 引 号 : 008464002/2017-00063 | 发布机构: 鱼洞乡 | 成文日期: 2017-08-13 |
发布时间: 2017-08-13 | 发文字号: 广朝鱼府发[2017]8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鱼府发〔2017〕8号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洞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鱼洞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参照制定相应的预案。把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的危害降到最低。
特此通知
附件:鱼洞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附件
鱼洞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乡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乡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得到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市、区相关文件指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乡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乡、村、单位、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自身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和响应级别
(一)分类
发生在我乡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只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事故,建设工程、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机关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大型建筑物倒塌等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进行应急响应。乡政府决定启动或终止Ⅳ级响应。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武部及沙河镇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办公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救援,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到现场的乡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以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乡机关、沙河镇派出所、人武部、水务站、沙河镇供电所、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警戒安全组。由沙河镇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传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处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乡党政办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导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调查与评估组)。由乡民政所、安监办、沙河镇派出所、慈善协会及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快速理赔,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的发布,由乡党政办负责发布,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三)报告
1、乡机关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乡委、乡政府的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0分钟内向向市指挥中心报告,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报告。
2、乡领导在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施救。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乡政府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领导和相关部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Ⅳ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现场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委、乡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办、市府办和110指挥中心。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善后处理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的进行。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
3、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内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
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机关干部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保障。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三)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四)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的交通管制和路线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输送。
(五)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方案和疾病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调度方案。
(六)治安保障。明确警务人员及服务分布情况。建立健全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七)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方案。
(八)经费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乡、村、学校等应优先予以保障。各级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筑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
(九)社会动员保障。建立乡社会动员数据库,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委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
(十一)技术储备与保障。建立专业人员数据库,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演练,不断提高科学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鱼洞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现将《鱼洞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参照制定相应的预案。把突发公共事件对人民的危害降到最低。
特此通知
附件:鱼洞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广元市朝天区鱼洞乡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附件
鱼洞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乡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乡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得到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市、区相关文件指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乡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乡、村、单位、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自身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和响应级别
(一)分类
发生在我乡范围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只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事故,建设工程、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机关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大型建筑物倒塌等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进行应急响应。乡政府决定启动或终止Ⅳ级响应。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武部及沙河镇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办公室,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救援,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到现场的乡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以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乡机关、沙河镇派出所、人武部、水务站、沙河镇供电所、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抢修交通、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
警戒安全组。由沙河镇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传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处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乡党政办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导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调查与评估组)。由乡民政所、安监办、沙河镇派出所、慈善协会及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快速理赔,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
四、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的发布,由乡党政办负责发布,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三)报告
1、乡机关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乡委、乡政府的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0分钟内向向市指挥中心报告,及时向市委办、市府办报告。
2、乡领导在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施救。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乡政府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领导和相关部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Ⅳ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现场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委、乡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报告市委办、市府办和110指挥中心。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善后处理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的进行。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
3、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内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
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机关干部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保障。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三)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四)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的交通管制和路线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输送。
(五)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方案和疾病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调度方案。
(六)治安保障。明确警务人员及服务分布情况。建立健全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七)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方案。
(八)经费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乡、村、学校等应优先予以保障。各级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筑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
(九)社会动员保障。建立乡社会动员数据库,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委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
(十一)技术储备与保障。建立专业人员数据库,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演练,不断提高科学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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