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木镇:“四抓”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3544/2017-00057 | 发布机构: 羊木镇 | 成文日期: 2017-08-18 |
发布时间: 2017-08-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抓好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站办所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安全稳定小组,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抓好矛盾排查,化解纠纷。组织驻村干部入户走访,了解群众的具体呼声,排查存在的实际矛盾,按照合理合法的要求推进纠纷化解。针对具体不同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抓好治安管控,维护稳定。联系派出所、安监办和镇消防队,对辖区内重点部位区域和人流密集场所做好巡逻防范工作,排查流动可疑人员,做好夜间巡逻联防,确保社会环境和谐有序。
抓好重点人群管控,防范未然。对有犯罪前科,有吸毒史等重点防控人员定格定人,按时到镇司法所报到,重点监控,防范异常行为,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抓好矛盾排查,化解纠纷。组织驻村干部入户走访,了解群众的具体呼声,排查存在的实际矛盾,按照合理合法的要求推进纠纷化解。针对具体不同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
抓好治安管控,维护稳定。联系派出所、安监办和镇消防队,对辖区内重点部位区域和人流密集场所做好巡逻防范工作,排查流动可疑人员,做好夜间巡逻联防,确保社会环境和谐有序。
抓好重点人群管控,防范未然。对有犯罪前科,有吸毒史等重点防控人员定格定人,按时到镇司法所报到,重点监控,防范异常行为,做到心中有数,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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