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扎实开展淘汰“黄标车”宣传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250/2017-00030 |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2017-08-21 |
发布时间: 2017-08-2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自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宣传工作以来,区公安分局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在巩固前期淘汰黄标车交通安全宣传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稳步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一是强化窗口阵地宣传。充分利用违法处理室、车管所业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开展阵地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治理淘汰黄标车相关工作。同时,在城区主要路口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向过往群众发放《至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车主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是上门督促淘汰黄标车。深入辖区街道、单位、工地,有针对性地采取上门走访,积极宣传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动态,动员教育车主主动参与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全面推进黄标车注销工作。
三是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双微平台”、“短信平台”、LED等途径,告知“黄标车”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不办理尾气环保检测和不办理定期检验或注销登记的危害性,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
一是强化窗口阵地宣传。充分利用违法处理室、车管所业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开展阵地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治理淘汰黄标车相关工作。同时,在城区主要路口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向过往群众发放《至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车主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是上门督促淘汰黄标车。深入辖区街道、单位、工地,有针对性地采取上门走访,积极宣传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动态,动员教育车主主动参与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全面推进黄标车注销工作。
三是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双微平台”、“短信平台”、LED等途径,告知“黄标车”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以及机动车所有人不办理尾气环保检测和不办理定期检验或注销登记的危害性,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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