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三措施”推进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7-00033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7-08-24 |
发布时间: 2017-08-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全市土地例行督察意见反馈会召开后,朝天区国土资源分局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区政府制定了《朝天区土地例行督察相关问题整改方案》,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国土资源、发改、财政、林业和园林、旅游、水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朝天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督察工作组反馈的问题,分门别类逐项梳理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牵头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了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工作目标,要求各部门(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分类处理,逐项整改。对不同问题,采取一事一策分类处理的办法,由县级牵头领导组织各责任单位分别整改落实。建立了整改工作台帐,明确牵头责任人,实行周报告制度,定期于每周五向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对尚未处理到位或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对接举证和沟通,对已整改处理到位的进行销号,积极消除违法状态。
三是强化监管,健全机制。要以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水平。要通过对存在问题的自查整改,建立和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党政同责、依法监管的要求,认真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使用、保护、监管职责,承担共同责任主体,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要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
一是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区政府制定了《朝天区土地例行督察相关问题整改方案》,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监察、国土资源、发改、财政、林业和园林、旅游、水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朝天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督察工作组反馈的问题,分门别类逐项梳理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牵头县级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了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工作目标,要求各部门(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分类处理,逐项整改。对不同问题,采取一事一策分类处理的办法,由县级牵头领导组织各责任单位分别整改落实。建立了整改工作台帐,明确牵头责任人,实行周报告制度,定期于每周五向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度。对尚未处理到位或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对接举证和沟通,对已整改处理到位的进行销号,积极消除违法状态。
三是强化监管,健全机制。要以此次土地例行督察为契机,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水平。要通过对存在问题的自查整改,建立和完善工作程序和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按照党政同责、依法监管的要求,认真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使用、保护、监管职责,承担共同责任主体,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要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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