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溪乡“三强化”做好秋季开学前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索 引 号 : 008463691/2017-00069 | 发布机构: 临溪乡 | 成文日期: 2017-08-30 |
发布时间: 2017-08-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及学校周边小吃店等场所的饮食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临溪乡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强化教育培训。与辖区内学校一道,安排专人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把从业资格准入关,不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强化监督检查。乡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经营证件、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制度、库存食品质量、食堂环境卫生和周边商店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人员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传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快速处置。同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乡纪委将从严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保持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教育培训。与辖区内学校一道,安排专人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把从业资格准入关,不断提高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强化监督检查。乡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经营证件、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制度、库存食品质量、食堂环境卫生和周边商店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人员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传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快速处置。同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乡纪委将从严从快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保持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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