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充实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789112201/2017-00050 |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17-11-20 |
发布时间: 2017-11-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局内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乔发福 区经信局局长
副组长:张泽琦 区经信局副局长
曾国华 区经信局纪检组长
方小华 区经信局副局长
王 凯 区经信局总工程师
成 员:付湘明 区民营办主任
郑 丹 区经信局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黄 彩 区经信局经济运行股负责人
何 菊 区经信局技术改造创新股负责人
张 月 区经信局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人
杨 磊 区经信局信息化股负责人
赵 娟 区经信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梁 靖 区经信局项目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节能监察中心,由郑丹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2月22日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印
为全面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我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乔发福 区经信局局长
副组长:张泽琦 区经信局副局长
曾国华 区经信局纪检组长
方小华 区经信局副局长
王 凯 区经信局总工程师
成 员:付湘明 区民营办主任
郑 丹 区经信局节能监察中心主任
黄 彩 区经信局经济运行股负责人
何 菊 区经信局技术改造创新股负责人
张 月 区经信局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人
杨 磊 区经信局信息化股负责人
赵 娟 区经信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梁 靖 区经信局项目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节能监察中心,由郑丹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2月22日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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