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789112201/2017-00062 |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17-11-20 |
发布时间: 2017-11-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内各股室、各工业企业: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安委发﹝2017﹞9号)要求,经领导同意,现将《集中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31日
集中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区工业领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牵头,局内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检查组,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负责各关企业及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10月30日。
三、重点检查对象:规上工业企业(煤矿、非煤矿山除外)、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通信行业。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控预警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在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报告备案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等。
(五)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五、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7月31日)。各股室、各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组织,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查检查(8月1日~8月30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本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各岗位立即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31日)。各股室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同时,会同区级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并对各企业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及相关企业或领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专人,切实做好企业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股室要对所联系的工业企业提出具体的安全生产业务要求,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动积极地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落实整改要求。
(三)全面督促检查。各股室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逐企业、逐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要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要细、要求要严、整改要实。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隐患排查和限期整治。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机制、人员配备、应急物资等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全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做好信息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现场检查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报送检查情况、处理情况等信息。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单位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部门对安全检查工作新安排、新部署、新政策,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安委发﹝2017﹞9号)要求,经领导同意,现将《集中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31日
集中开展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区工业领域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牵头,局内相关股室各负其责的检查组,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负责各关企业及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2017年7月13日至10月30日。
三、重点检查对象:规上工业企业(煤矿、非煤矿山除外)、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通信行业。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等。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监控预警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在内部公布隐患清单,并报告备案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等。
(五)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等。
五、检查步骤
(一)自查自改(即日起~7月31日)。各股室、各企业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抓好组织,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查检查(8月1日~8月30日)。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本企业开展全面检查,督促各岗位立即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高(9月1日至10月31日)。各股室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同时,会同区级各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并对各企业开展大检查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及相关企业或领域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专人,切实做好企业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股室要对所联系的工业企业提出具体的安全生产业务要求,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动积极地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落实整改要求。
(三)全面督促检查。各股室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逐企业、逐环节进行全面检查。要认真履行检查职责,检查要细、要求要严、整改要实。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隐患排查和限期整治。要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机制、人员配备、应急物资等全面落实到位,确保全区工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做好信息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现场检查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报送检查情况、处理情况等信息。办公室负责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向上级汇报本单位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传达上级部门对安全检查工作新安排、新部署、新政策,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年7月31日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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