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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对帮扶天井村助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789112201/2017-00063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17-11-20
发布时间: 2017-11-2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局属事业单位,局内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对帮扶天井村助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11日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对帮扶天井村助学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智力”帮扶在推进天井村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提升贫困村教育水平,结合我局结对帮扶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结对帮扶工作职责,坚持“扶贫先扶智”的扶贫工作思路,以提升贫困村高等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实现稳步脱贫为重点,建立健全贫困生助学金制度,通过“智力”帮扶提升贫困村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不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等院校学生因贫失学。

  二、助学对象

  (一)陈家乡天井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加2017年—2020年普通高考并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含高职、专科和本科)学生。

  (二)陈家乡天井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现已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含高职、专科和本科)大学生。

  三、资助标准

  (一)对陈家乡天井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并被录取就读本专科院校的大学生,本科生第一学年资助1500元,专科生第一学年资助1000元。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在校大学生按学年提供资助,本科生每学年资助1000元,专科生每学年资助1000元,直至完成学业。

  四、资助条件及需提交材料

  (一)享受资助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贫困家庭必须是陈家乡天井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2.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已就读于普通本专科院校的在校大学生。

  (二)学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学生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学生上学年学业考试成绩单(盖章)。

  (三)有以下情况取消助学金资格:

  1.当年高考录取的学生因故弃学的,取消其资助资格。

  2.受资助学生中途退学的,取消其后期资助资格。

  五、申报程序

  1.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委会签字盖章,并上报乡人民政府联系村领导。

  2.初审。乡人民政府联系村领导根据2017年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确定的贫困户名单进行识别,并签字确认后报送局帮扶工作队长。

  3.复审。局帮扶工作队长根据乡镇初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并签字建档。

  4.公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将拟资助贫困大学生名单在陈家乡天井村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六、助学金管理办法

  1.审核认定公示结束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确定的贫困生资助名单,通过贫困户惠农一卡通直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账户。

  2.申报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确认并发放助学金。

  七、加强监督管理

  为充分发挥助学金的使用效益,达到“助学、扶困”的预期效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驻村工作队要严格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其资助资格并收回助学金。

  附件: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对帮扶天井村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结对帮扶天井村助学金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1寸相片  
籍贯   出生

  日期
  入学

  时间
   
就读学校    
所学专业   学历(本科、专科)   联系

  电话
   
家庭详细

  地址
   
身份证

  号码
  “一卡通”号码    
主要家庭成员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理由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村委会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联系村领导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局帮扶工作队长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陈家乡人民政府。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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