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通讯行业应对极端天气的通知
索 引 号 : 789112201/2017-00064 |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17-11-20 |
发布时间: 2017-11-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通信运营企业:
当前,我区仍处于主汛期,极端天气频发。为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做好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市经委《关于做好通讯行业应对极端天气的通知》(广经信函〔2017〕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强于泰山”和“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加强对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明确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层层落实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责任,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完善应急救援,做好物资储备
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和各种保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认真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提早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三、加强安全排查,做好问题整改
各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重点防范区域开展防雷、防渗漏安全检查;加强对贫困村信息通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加强极端天气后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各类设施正常使用。
四、严肃纪律,加强值班备勤工作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收集和传递防灾、减灾信息;灾情、险情出现后,要按照“快速、准确、全面”的原则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五、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应急演练
各企业要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积极开展通讯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11日
当前,我区仍处于主汛期,极端天气频发。为积极应对极端天气,做好应急抢险工作,根据市经委《关于做好通讯行业应对极端天气的通知》(广经信函〔2017〕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牢固树立“责任强于泰山”和“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要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加强对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明确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层层落实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责任,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完善应急救援,做好物资储备
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和各种保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认真做好应对极端天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提早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三、加强安全排查,做好问题整改
各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重点防范区域开展防雷、防渗漏安全检查;加强对贫困村信息通信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加强极端天气后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各类设施正常使用。
四、严肃纪律,加强值班备勤工作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收集和传递防灾、减灾信息;灾情、险情出现后,要按照“快速、准确、全面”的原则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五、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应急演练
各企业要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积极开展通讯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11日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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