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517/2017-00040 | 发布机构: 区粮食局 | 成文日期: 2017-12-18 |
发布时间: 2017-12-18 | 发文字号: 广朝粮[2017]16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局内各股室,区粮油购销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广朝安委发〔2017〕6号),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新安法为主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粮食系统内认真开展。6月3日至6月9日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0日至6月16日为安全文化周;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局党组决定成立“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国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毛延寿 局安办主任
廖吉林 局办公室主任
袁清剑 局执法队队长
李国全 局人教股股长
苟文琴 局业务股股长
甘莉莉 局财务股负责人
刘克彦 区粮油购销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毛延寿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股室、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本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4日),宣传动员阶段,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
第二阶段(6月5日至6月11日),安全生产宣传及事故警示教育阶段。
1.利用有线电视及其他舆论宣传阵地,对全系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进行宣传。
2.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案例大讨论,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企业各类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自觉性。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6月12日至6月18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月活动。按照区安委会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第四阶段(6月19至25日),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六、对行业内企业活动安排的要求
区粮油购销公司和放心粮油个体经营者,除参加区安委会、区粮食局机关组织的活动外,同时要结合本企业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特色的安全教育活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一)营造安全文化气氛。6月3日要在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农贸市场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点,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漫画和警句,加强现场管理,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活动,深刻反思、查找、解决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按照标准化达标要求,细化和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开展业务培训,落实安全费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安全标准化企业。
(四)开展反“三违”活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
(五)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治理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我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
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
2017年5月31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广朝安委发〔2017〕6号),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宣传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新安法为主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养,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粮食系统内认真开展。6月3日至6月9日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0日至6月16日为安全文化周;6月17日至6月30日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系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局党组决定成立“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国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毛延寿 局安办主任
廖吉林 局办公室主任
袁清剑 局执法队队长
李国全 局人教股股长
苟文琴 局业务股股长
甘莉莉 局财务股负责人
刘克彦 区粮油购销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毛延寿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股室、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五、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本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4日),宣传动员阶段,制定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本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
第二阶段(6月5日至6月11日),安全生产宣传及事故警示教育阶段。
1.利用有线电视及其他舆论宣传阵地,对全系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进行宣传。
2.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事故案例大讨论,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企业各类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自觉性。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6月12日至6月18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月活动。按照区安委会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第四阶段(6月19至25日),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六、对行业内企业活动安排的要求
区粮油购销公司和放心粮油个体经营者,除参加区安委会、区粮食局机关组织的活动外,同时要结合本企业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各种特色的安全教育活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一)营造安全文化气氛。6月3日要在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农贸市场设立安全生产咨询点,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漫画和警句,加强现场管理,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活动,深刻反思、查找、解决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按照标准化达标要求,细化和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开展业务培训,落实安全费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争创安全标准化企业。
(四)开展反“三违”活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
(五)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治理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我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
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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