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家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7-00146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7-12-18 |
发布时间: 2017-12-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府人发〔2017〕8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宋家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17年12月14日七届区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宋家成同志任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
华洪立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兴蓉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康哲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刘正荃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副局长;
许勇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总会计师;
刘爽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川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付湘明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免去:
赵刚同志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职务;
李佳珉同志广元市朝天区河道管理站站长职务;
杨平同志广元市朝天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职务;
宋家成同志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羊木派出所所长职务;
舒兴保同志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付湘明同志广元市朝天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印发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宋家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2017年12月14日七届区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宋家成同志任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
华洪立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兴蓉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康哲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刘正荃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副局长;
许勇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总会计师;
刘爽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川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付湘明同志任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免去:
赵刚同志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职务;
李佳珉同志广元市朝天区河道管理站站长职务;
杨平同志广元市朝天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所长职务;
宋家成同志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羊木派出所所长职务;
舒兴保同志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副科级);
付湘明同志广元市朝天区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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