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更正公告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7-00151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7-12-20 |
发布时间: 2017-12-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招标编号:广朝集采〔2017〕01号
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 元 市 朝 天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服务》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企业:
由于招标文件出现错误,现对其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磋商邀请内第6条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第7款特殊资格条件:“【包件二】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汽车维修服务资质;服务内容包括大、中、小车辆修理及车内装饰等各种汽车服务项目;”更正为“【包件二】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须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服务资质;服务单位要求营业场所位于朝天区城区及周边5km范围内的2家;广元市市城区范围内的3家;成都市市城区范围内的1家”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一、参与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履约保证金:“金 额:包件一:5000元;包件二:10000元;包件三:5000元”更正为“金 额:包件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20000元;包件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100000元;包件三:公务用车定点加油50000元”
三、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一)项目概述公开采购【包件一】:“朝天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司2家”更正为“朝天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司3家”
四、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三)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包件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1、项目概况:“本次磋商将确定2017年朝天区公务用车的定点承保单位。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经磋商后符合性检查的有效响应文件,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排序,参加排序的前2名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更正为“本次磋商将确定2017年朝天区公务用车的定点承保单位。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经磋商后符合性检查的有效响应文件,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排序,参加排序的前3名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四)综合评分表【包件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第4条投标人信誉:“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获得与业务有关的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及以上奖励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每有一个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每有一个市级的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没有的不得分(相关奖励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更正为“2016年以来获得与业务有关的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及以上奖励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每有一个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每有一个市级的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没有的不得分(相关奖励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六、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四)综合评分表【包件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第5条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5年财务报告(经审计的)对其总资产利润率和资产负债率进行分项比较评分。总资产利润率: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4分,第三名得1.8分,第四名得1.2分,第五名得0.6分,第六名0.3分,其他0.2分。资产负债率: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4分,第三名得1.8分,第四名得1.2分,第五名得0.6分,第六名0.3分,其他0.2分(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更正为“根据供应商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评审,优得6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财务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第五章 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包件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第3条信誉、口碑第2款:“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家大型知名保险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必查)(5分)”更正为“与国家大型知名保险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必查)(5分)”
八、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四)综合评分表【包件三】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第2条企业荣誉:“近三年(2013、2014、2015)内获省级政府价格、计量主管部门“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得1分。近三年(2013、2014、2015)内获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先进”称号的得1分。近三年(2013、2014、2015)内获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分。”更正为“近3年来获省级政府价格、计量主管部门“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得1分。近3年来获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先进”称号的得1分。近3年来获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分。”
九、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第5条投标保证金“缴款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0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投标人银行下账时间为准,网上银行转账请选择工行广元市朝天支行。)”更正为“缴款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投标人银行下账时间为准,网上银行转账请选择工行广元市朝天支行。)”
十、公告中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2017-01-03 10:00”更正为“2017-01-18 10:00”
十一、原招标文第一章第八条“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截至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2017年0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2017年01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八条“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开启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即2017年01月11日9:30至10:00之间(北京时间)送达本次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更正为“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开启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即2017年01月18日9:30至10:00之间(北京时间)送达本次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01月10日
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 元 市 朝 天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中 心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维修、加油服务》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企业:
由于招标文件出现错误,现对其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磋商邀请内第6条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第7款特殊资格条件:“【包件二】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汽车维修服务资质;服务内容包括大、中、小车辆修理及车内装饰等各种汽车服务项目;”更正为“【包件二】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须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服务资质;服务单位要求营业场所位于朝天区城区及周边5km范围内的2家;广元市市城区范围内的3家;成都市市城区范围内的1家”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磋商须知一、参与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条履约保证金:“金 额:包件一:5000元;包件二:10000元;包件三:5000元”更正为“金 额:包件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20000元;包件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100000元;包件三:公务用车定点加油50000元”
三、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一)项目概述公开采购【包件一】:“朝天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司2家”更正为“朝天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公司3家”
四、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三)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包件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1、项目概况:“本次磋商将确定2017年朝天区公务用车的定点承保单位。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经磋商后符合性检查的有效响应文件,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排序,参加排序的前2名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更正为“本次磋商将确定2017年朝天区公务用车的定点承保单位。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经磋商后符合性检查的有效响应文件,推荐入围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排序,参加排序的前3名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四)综合评分表【包件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第4条投标人信誉:“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4、2015)获得与业务有关的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及以上奖励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每有一个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每有一个市级的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没有的不得分(相关奖励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更正为“2016年以来获得与业务有关的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及以上奖励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评分,每有一个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每有一个市级的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没有的不得分(相关奖励以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六、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四)综合评分表【包件一】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第5条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5年财务报告(经审计的)对其总资产利润率和资产负债率进行分项比较评分。总资产利润率: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4分,第三名得1.8分,第四名得1.2分,第五名得0.6分,第六名0.3分,其他0.2分。资产负债率: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4分,第三名得1.8分,第四名得1.2分,第五名得0.6分,第六名0.3分,其他0.2分(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更正为“根据供应商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评审,优得6分,一般得3分,差不得分。财务报表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第五章 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包件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第3条信誉、口碑第2款:“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家大型知名保险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必查)(5分)”更正为“与国家大型知名保险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必查)(5分)”
八、原招标文件第五章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四)综合评分表【包件三】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第2条企业荣誉:“近三年(2013、2014、2015)内获省级政府价格、计量主管部门“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得1分。近三年(2013、2014、2015)内获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先进”称号的得1分。近三年(2013、2014、2015)内获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分。”更正为“近3年来获省级政府价格、计量主管部门“物价、计量信得过”称号的得1分。近3年来获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先进”称号的得1分。近3年来获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分。”
九、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第5条投标保证金“缴款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0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投标人银行下账时间为准,网上银行转账请选择工行广元市朝天支行。)”更正为“缴款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17时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投标人银行下账时间为准,网上银行转账请选择工行广元市朝天支行。)”
十、公告中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2017-01-03 10:00”更正为“2017-01-18 10:00”
十一、原招标文第一章第八条“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截至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2017年01月11日10:00(北京时间)。”更正为“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启时间:2017年01月18日10:00(北京时间)”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八条“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开启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即2017年01月11日9:30至10:00之间(北京时间)送达本次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更正为“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开启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即2017年01月18日9:30至10:00之间(北京时间)送达本次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广元市朝天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元市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0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