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实施方案》解读 » 详情
《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实施方案》解读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7-0015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17-12-20
发布时间: 2017-12-2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实施方案》解读
2017-03-03 11:15
 
‍‍ 一免三补两救助‍‍‍

‍往届初高中生可返校免费学技能.‍‍‍

3月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办公室获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就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对接受全日制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免三补两救助”资助政策。

其中“一免三补”由国家和省财政安排,“两救助”由教育扶贫基金和职业学校承担。免三年学费。就读职业学校1-2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每生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对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三年级在校生,每生补助生活费1000元;对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在校建档立卡贫困生,家庭每学年补助“雨露计划”助学金1500元,贫困学生每学年补助金1000元(2016-2020年)。各县区在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中安排5-10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就读职业学校全日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救助对象和资金按照要求发放;就读职业学校的往届初高中特困生,学校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通知要求,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后,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有创业意愿且适合创业项目的学员,鼓励其参加创业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