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的回复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7-00152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7-12-22 |
发布时间: 2017-12-2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匡伟委员:您好!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第〔30〕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产品品牌发展现状
大力发展品牌战略,提高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构建数量充足、质量合格契合消费者需求的农产品供应体系,是区委、区政府质量强区的重要工作举措。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有利于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近年来,我区按照省、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总体部署要求,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稳步推进,农产品知名度不断提高,已经注册了7个绿色食品产品(甘蓝、辣椒、马铃薯、莴笋、萝卜、西胡瓜、玉米)认证,2个有机产品(核桃、香菇)和5个有机产品转换(黄瓜、苦瓜、茄子、西红柿、四季豆)认证,5个畜产品和4个农产品无公害认证,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核桃、甘蓝、马铃薯)认证,“朝天核桃”被评为“中国著名商标”称号,“曾家山蔬菜”被评为“四川省著名商标”,我区被授予“中国高山生态蔬菜之乡”称号,“三品一标”及品牌认证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几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科学规划,有序引导品牌发展”的建议
农业品牌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政策驱动,区农业局按照政府的总体部署,向区委、区政府建议,进行调研,会同区相关部门成立了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扶持作用,为发展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关于“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建议
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我区在曾家山蔬菜主产区已经实施了甘蓝、辣椒、马铃薯等主要蔬菜品种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由生产企业及蔬菜合作社具体实施,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环节,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进行农事操作,并建立和完善区、镇、村三级检测体系,逐步实现基地及生产企业监管信息全覆盖。
(三)关于“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建议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产品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培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主体,围绕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培育金田、梓曾、润土、天冠等多家种、养、加省市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经营机制,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加大生产与销售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销售大户的培训力度,推进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经营水平。
(四)关于“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的建议
虽然我区已经注册了“朝天核桃”、“曾家山蔬菜”、“严大姐”等农产品牌商标,但与先进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品牌意识淡薄,品牌建设投入大,见效慢;二是品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规模小,合作社入社农户比例较低,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程度的目的,所认证品牌没有发挥应有的影响作用;三是品牌农产品附加值较低,产品未经过精细包装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未充分体现品牌效应。以上因素制约和影响了生产经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的积极性,今后,我们将落实好市政府相关农产品首次获证商标的奖励政策,继续鼓励支持我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注重所获商标使用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农产品商标的附加值,充分提现其品牌效应。
(五)关于“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积极组织名牌农产品申报认证”的建议
结合您所提建议,我们将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正确引导生产经营企业积极申报“三品一标”和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发挥我区山区特色优势,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生产企业影响力,带动我区农产品由粗放生产经营向精细特色生产经营转变。
(六)关于“加大营销推介力度”的建议
结合您所提建议,我们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三品一标”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农博会”、“绿博会”等各类会展,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消费者使用率。对信用度高、带动作用明显、内部运行规范、经济效益显著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政策、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大力支持。
感谢您对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关心,望今后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再上台阶。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7年10月15日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第〔30〕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农产品品牌发展现状
大力发展品牌战略,提高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质量和产量,构建数量充足、质量合格契合消费者需求的农产品供应体系,是区委、区政府质量强区的重要工作举措。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有利于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近年来,我区按照省、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总体部署要求,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稳步推进,农产品知名度不断提高,已经注册了7个绿色食品产品(甘蓝、辣椒、马铃薯、莴笋、萝卜、西胡瓜、玉米)认证,2个有机产品(核桃、香菇)和5个有机产品转换(黄瓜、苦瓜、茄子、西红柿、四季豆)认证,5个畜产品和4个农产品无公害认证,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核桃、甘蓝、马铃薯)认证,“朝天核桃”被评为“中国著名商标”称号,“曾家山蔬菜”被评为“四川省著名商标”,我区被授予“中国高山生态蔬菜之乡”称号,“三品一标”及品牌认证工作发展势头良好。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几点建议的回复
(一)关于“科学规划,有序引导品牌发展”的建议
农业品牌建设和发展,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政策驱动,区农业局按照政府的总体部署,向区委、区政府建议,进行调研,会同区相关部门成立了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扶持作用,为发展全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关于“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建议
按照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我区在曾家山蔬菜主产区已经实施了甘蓝、辣椒、马铃薯等主要蔬菜品种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由生产企业及蔬菜合作社具体实施,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生产环节,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进行农事操作,并建立和完善区、镇、村三级检测体系,逐步实现基地及生产企业监管信息全覆盖。
(三)关于“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建议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产品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多种办法培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主体,围绕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培育金田、梓曾、润土、天冠等多家种、养、加省市龙头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发展经营机制,引导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加大生产与销售的有效对接。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销售大户的培训力度,推进农业经营主体的整体经营水平。
(四)关于“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的建议
虽然我区已经注册了“朝天核桃”、“曾家山蔬菜”、“严大姐”等农产品牌商标,但与先进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对农产品品牌意识淡薄,品牌建设投入大,见效慢;二是品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规模小,合作社入社农户比例较低,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程度的目的,所认证品牌没有发挥应有的影响作用;三是品牌农产品附加值较低,产品未经过精细包装直接进入市场销售,未充分体现品牌效应。以上因素制约和影响了生产经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的积极性,今后,我们将落实好市政府相关农产品首次获证商标的奖励政策,继续鼓励支持我区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注重所获商标使用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农产品商标的附加值,充分提现其品牌效应。
(五)关于“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积极组织名牌农产品申报认证”的建议
结合您所提建议,我们将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正确引导生产经营企业积极申报“三品一标”和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发挥我区山区特色优势,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不断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生产企业影响力,带动我区农产品由粗放生产经营向精细特色生产经营转变。
(六)关于“加大营销推介力度”的建议
结合您所提建议,我们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三品一标”建设的重要意义,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农博会”、“绿博会”等各类会展,不断提升我区农产品品牌影响力和消费者使用率。对信用度高、带动作用明显、内部运行规范、经济效益显著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政策、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大力支持。
感谢您对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关心,望今后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再上台阶。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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