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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委员《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的回复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7-00157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7-12-22
发布时间: 2017-12-22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杨苏会委员:您好!

您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六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第〔109〕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农业局工作要求,我局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关于“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水平”的建议

我局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聚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使用、私屠滥宰及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严格控制过剩类农资新批生产企业数量,着力从风险评估、绿色环保和持续存限等方面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二是狠抓案件查处。把查办案件作为农资打假的重要抓手,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加大对涉案不合格投入品的调查力度,做到追根溯源、一案双查;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及时搜集案件线索,线上线下互动,必要时通报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饲料生产、养殖环节违法违规使用兽药及其他违禁添加物的行为。三是实施检打联动。完善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制度,明确行政、执法、检测三方机构职能与工作机制。将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快信用建设。在本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并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对接本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落实农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管力度。五是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完善举报奖励办法。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

二、关于“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掌控技能”的建议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全面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公开承诺活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种养殖户和农资经销户明白生产记录和进销台账的记录内容和方式。二是切实规范种养殖过程中的生产记录指导培训力度。督促种植户按规定建立种子、农药、肥料购进、使用记录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等记录;畜禽养殖场(户)按照规定建立畜禽养殖档案、畜禽免疫档案和兽药使用、休药期等记录;水产养殖场(户)按照规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三是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耐心细致地解答人民群众在农产品安全等方面遇到的问题,促使消费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维权的武器,经营者熟悉应该依法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同时上门指导辖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种植和养殖专业合作社、规模种植大户、农资经营者和屠宰经营单位,督促其规范化建设管理,不间断地宣传政策法规,通过营造舆论氛围,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提升文明素质,增强责任意识。

三、关于“加快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制度”的建议

我局注重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大力推进以“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主要内容的乡镇监管和“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监管规范化建设体系;二是推进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应用,不断提升乡镇和村级检测、监管信息入网率。三是切实规范农资经营环节进销台账建立。督促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经营企业规范建立农资进销台账,按照农资不同品种和不同剂型逐笔填写采购情况和销售情况,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处方制度和高毒农药实名制购买制度,妥善保存兽用处方和身份证明资料备查。大力推广使用农资条码销售管理系统。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今后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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