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031/2017-00176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7-12-26 |
发布时间: 2017-12-26 | 发文字号: 广朝府办发[2017]83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广朝府办发〔2017〕83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
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印发
广朝府办发〔2017〕83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
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川办函〔2017〕20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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