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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全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的报告
索 引 号 : 789112201/2017-00079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17-12-28
发布时间: 2017-12-2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经信党组〔2017〕13号 签发人:乔发福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关于贯彻落实全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的报告

  区纪委:

  7月13日,我区召开了全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7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了此次会议精神,并要求将会议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

  7月17日,我局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了全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乔发福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认清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增强拒腐防腐的能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全力抓好集中整治工作,为全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整治基层“微腐败”,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生动实践,是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实现脱贫奔康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我局制定了《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成立了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一)加强领导。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了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和督导指导。

  (二)压实责任。局属事业单位和局内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局党组的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以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局党组是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一线指挥部,要发挥关键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督办;各分管同志对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抓好落实。局属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问责,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禁而不绝、纠而复发,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三)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全局会议、工作QQ群、微信、手机短信、办公楼LED屏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朝天区“清风明月伴我行”纪律教育月活动方案》,积极开展“读经典净化心灵、观反面守规知止、学先进弘扬正气、听廉课筑牢防线、立家规修身养德、谈廉洁改进作风、写体会学思践悟”七大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开展排查。局党组要组织干部深入企业、项目建设现场真实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鼓励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准确把握政策,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解决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五)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定期交流情况,及时移送问题线索,联动问题查处,提升集中整治的综合效果。要把集中整治与加强基层治理、脱贫攻坚、“廉洁细胞”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同步推进。要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定,强化制度执行,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责任部门要时时向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整治情况,局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和督查情况(含发现问题台账)及时汇总上报区委、区纪委。

  特此报告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2017年7月17日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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