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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1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8-00001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8-01-04
发布时间: 2018-01-0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羊木镇金台观休闲公园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3564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羊木镇金台观休闲公园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羊木镇

  3、建设单位:朝天区羊木镇人民政府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步游道2.5km、景观灯260盏、3个观光台50平方米、以及2.5km步游道沿线两侧石栏杆安装,配套建设公厕、消防设施等。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既有设施处理。

  (2)废气:施工扬尘通过定期洒水、定时清扫、覆盖毡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输车辆采用采取定点冲洗、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运输扬尘。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平面布局,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4)固废:建筑垃圾送市政部门指定的建渣堆放场堆放;生活垃圾分类装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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