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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8-00019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18-02-08
发布时间: 2018-02-08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发[2017]69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教科发〔2017〕69号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的通知机关各股、室、站:现将《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16日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印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第一部分:编制目录1总则1.1目的1.2适用范围1.3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指挥体系2.2职责3预警预防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原则3.2预防行动3.3预警行动3.4信息发布4应急程序4.1基本应急处置4.2事件性质判断4.3局机关治安案件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4.3.1恶性暴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4.3.2一般寻衅滋事突发事件的措施4.4事故灾难类局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4.4.1火灾事故处置措施4.4.2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措施4.4.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4.4.4局机关爆炸事故处置措施4.4.5恶性交通事故处置措施4.4.6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4.4.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5后期处置5.1应急工作结束5.2事件结束后工作6工作保障6.1通信保障6.2应急队伍6.3医疗保障6.4后勤保障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7.1宣传教育7.2管理与培训7.3演练第二部分:应急预案1总则1.1目的为了建立健全我局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地处置局机关突发安全事故,按照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机关干部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局机关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机关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故。主要指:治安类。包括恶性暴力突发事件;一般寻衅滋事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包括局机关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重大交通伤亡,机关群体活动安全,供水、供电等事故。自然灾害类。包括防汛和地震,以及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事故。1.3工作原则⑴以人为本原则。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把保障广大干部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⑵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机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⑶及时处置原则。机关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机关须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局机关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到岗,相关人员须快速出动,及时控制局面,解决问题,及时快速地减少危害的扩大,降低解决问题的难度。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部门。⑷快速联动原则。局机关发生突发安全事故,以机关领导与安全领导小组为主,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务必迅速响应,快速联动,及时展开协助应急处置。⑸依法处置原则。局长是机关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处理中要坚持从保护机关干部生命和财产安全出发,依靠教科局以及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处置机关突发安全事故。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指挥体系 机关设立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教科局局长 副组长:分管副局长 成 员:机关各股、室、站长2.2职责我局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⑴一般职责。负责局机关安全突发事件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局机关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在局机关中组织开展防盗、防汛、防震、消防、治安、疾病等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及时制订或修订本预案。⑵应急职责。承担局机关内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预警预防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原则局机关安全突发事故信息报送的原则是:即时发布、及时报送、确保准确。3.2预防行动⑴局机关每年要开展1-2次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进行记录,明确责任部室,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⑵局机关后勤、财务人员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安全事故预防和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及其必要的经费。3.3预警行动⑴局机关出现安全预警信息后,领导小组要迅速核实、判明事件性质及危害程度,快速采取切实措施,妥善处置。同时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部门,相关处置措施及事态发展情况也必须及时上报。⑵在确认可能引发事故灾害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开展工作部署,迅速通知相关人员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进一步扩大。3.4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朝天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4应急程序4.1基本应急处置4.2事件性质判断。局机关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在采取相应处置措施的同时,立即向区相关领导报告。4.3局机关治安案件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4.3.1恶性暴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⑴基本原则:局机关发生恶性暴力突发事件时,处置期间必须遵循维护机关干部人身安全为本的原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机关能力,以稳定对方情绪为主,尽力避免采取不当的措施,防止激化现场矛盾,扩大暴力伤害的可能性。⑵基本措施:局机关发生恶性暴力突发事件,如社会不法人员,向机关干部行凶或实施暴力,危及机关干部生命安全,其基本应急处理措是:以维护机关干部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及时隔离不法人员,判明现场情况,分别对行凶或施暴人员实行制服、控制、说服、劝阻、拖延等措施,争取有效时间,确保机关应急队伍人员到位,同时拨打报警电话,以便公安民警能赶到现场,对其实施更有力、更有效的措施。⑶局机关日常应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范器械,如:橡皮棍、电警棍、辣椒水、报警器械、监控设备等,还须储存必要的临时救治用品。⑷日常管理中,局机关须高度重视门卫管理,切实把好安全的第一道关;局机关要认真做好干部按时上下班安全管理工作,不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犯罪空间。4.3.2一般寻衅滋事突发事件的措施⑴对于一般性寻衅滋事突发事件的措施,局机关要及时判断事件发生的性质,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报警处理。⑵在一般性寻衅滋事突发事件期间,一定要注意正确把握矛盾的性质,把握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原则,争取处理的主动权。4.4事故灾难类局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4.4.1火灾事故处置措施⑴局机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隔离、疏散干部的同时,采取切断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⑵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⑶全力组织人员善安置伤病员。⑷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4.4.2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置措施⑴局机关发生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机关负责人员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区政府报告。⑵局迅速采取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及时疏散机关干部及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4.4.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⑴局机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机关负责人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报告区政府。⑵组织机关医疗救护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⑶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机关干部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机关干部和亲属情绪稳定。4.4.4局机关爆炸事故处置措施⑴局机关发生爆炸事故,如电气设备等,机关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机关领导及领导小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及消防部门报告。⑵在爆炸事故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保护机关干部人身财产安全。⑶如果事故发生中有重大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4.4.5恶性交通事故处置措施⑴发生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干部死亡、受伤等情况,机关领导和有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区政府报告。⑵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4.4.6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⑴局机关后勤部门要做好机关供水、供电、通讯保障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其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机关干部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⑵发生断水、断电等重大紧急情况时,机关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4.4.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一)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反应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机关干部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机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机关领导。局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 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区政府;拨打120急救电话,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追回可疑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 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2.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3.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鼠 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的应急反应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还应按照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的应急反应除按照较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应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四)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的应急反应除按照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区政府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五)联络、教育与接待家属、后勤支援等应急响应过程的各工作与局机关踩踏事故应急预案同。(六)、应急保障局机关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药物,改善机关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干部食堂条件,为干部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机关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七)、善后与恢复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机关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机关各股室站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3.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4.尽快恢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不能上班的,必须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恢复上班;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机关,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4.5自然灾害类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措施4.5.1地震灾害事故处置措施⑴突发地震时,机关干部应躲在办公桌下面,待地震过后再迅速、有序地撤离,以防强余震。同时,立即切断电源等,并将办公室门打开,确保出口畅通,防止地震造成门窗错位,封闭出口。⑵避震时,身体要尽量蹲下或坐下,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要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体,注意保护头颈、眼睛。⑶组织指挥干部撤离,严防楼梯、楼道拥挤踩踏事故发生。⑷撤离到安全地带后,要迅速清点机关干部人数。对受伤机关干部,要立即组织救治。发现有被废墟埋压的,要尽快联系救助(保持冷静,设法自救)。一时无法救助脱险时,受困机关干部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⑸救援受困机关干部时应注意:①注意听被困机关干部的呼喊、呻吟、敲击声;②根据房屋结构,先确定被困机关干部的位置,再行抢救,以防止意外伤亡;③先抢救建筑物 边沿瓦砾中的幸存者,及时抢救那些容易获救的幸存者;④救援方法上首先应使头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内尘土,防止窒息,再行抢救,不可用利器刨挖;⑤对于颈椎和腰椎受伤的机关干部,切忌生拉硬抬。4.5.2防汛类灾害事故处置措施⑴雨季,机关应加强对办公楼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疏散人员。⑵机关应加强信息获取能力,对机关干部采取相应的紧急疏散和保护措施。⑶如果发生因建筑物倒塌伤害的机关干部时,应立即清除其口、鼻、咽喉内的泥土及痰、血等,排除体内的污水。对昏迷的伤员,应将其平躺,头后仰,将舌头牵出,尽量保持呼吸道的畅通。如有外伤应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方法处理,并及时送医院。4.6应急结束突发安全事故的结束,由安全领导小组宣布。4.7局机关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⑴发生灾难事故,要及时向机关干部通报有关情况,引导机关干部情绪,稳定局机关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⑵所有安全事故发生后,要考虑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理,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⑶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5后期处置5.1应急工作结束后,局机关应立即设立恢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机关正常秩序。局机关要做到:⑴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⑵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局机关秩序,疏导机关干部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⑶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⑷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⑸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案件侦破与事故调查工作。5.2事件结束后,局机关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6工作保障6.1通信保障 局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保障电话等通信联络设施完好有效。6.2应急队伍局机关结合年龄,建立应急队伍。机关要通过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队长:李阳春第一小组(现场处置组)组长:李阳春成员:杜彦章 王正华 胡大凯 张军祥 何国俊 沈方全 孙小刚 梅江明 李含刚 宋志斌第二小组(管控维稳组)组长:胡守奎成员:丁贵成 李永富 仇祺赋 尹万福 李江泽第三小组(协调联络组)组长:胡守奎成员:李正生 刘梅 舒兴全 郑磊 万建第四小组(后勤保障组)组长:杨习奎成员:相玉平 赵强 李芝山 魏春莲 周慧 胡林第五小组(医疗救护组)组长:杨习奎成员:何仙容 徐贵燕 黄维军 杨丽山 付彬第六小组(宣传报道组)组长:马全福成员:董仙莲 宋德智 魏清蓉 刘琼英6.3医疗保障局机关要制定措施,在物资、经费、交通等方面为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后勤保障。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7.1宣传教育局机关要加强机关干部的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教育。认真开展以提高广大机关干部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增强干部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求助的方法。7.2管理与培训局机关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机关应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组织能力和实战能力。7.3演练局机关要定期组织广大机关干部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演习,通过应急演习,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改进应急预案。局机关要重点进行恶性暴力案件、火灾、地震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演习。使干部熟悉紧急情况下自护和逃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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