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回复的函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8-00025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18-02-08 |
发布时间: 2018-02-08 |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函[2017]53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教科函〔2017〕53号 A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回复的函雷均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置闲置学校房屋等资产的建议》(第35号提案)已收悉,我局受区政府委托,现答复如下:您所提的闲置学校房屋是指全区学校村小或村级教学点,因学生自然减少和流失,因学校无学生而形成的学校房屋闲置。截至目前,全区仅有李家乡卫星村、汪家乡王家垭村、麻柳乡石牌村三个教学点在开展学前教育教学。由于全区村小或村级教学点基本都是在“普九”期间由村委会组织,村民集资出工建设,故学校房屋闲置后,村小或村级教学点闲置房屋均由村委会集体使用。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相玉平 联系电话:18089566232) (此页无正文)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抄送: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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