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61号提案回复的函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8-00030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18-02-08 |
发布时间: 2018-02-08 |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函[2017]59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教科函〔2017〕59号 B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61号提案回复的函王宏彦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法制副校长切实履行职责的建议》(第61号提案)已收悉,我局受区政府委托,现答复如下:一、建立学校法治副校(园)长工作制度。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区级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2013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科局、区司法局等部门联合聘任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2015年因部分人员变动,再次调整了各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园)长,同时建立了《学校法治副校(园)长工作制度》,明确了法治副校(园)长工作职责。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法治副校(园)长定期到校对师生进行法治教育每年不低于两次。二是每年春秋季开学初,各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组织师生收听收看《开学法治第一课》,并要求写出观后感。三是各校利用法治宣传月、12.4宪法日、环境保护日等重大节日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四是利用法治教育图片展、板报、墙报、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使广大师生受到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法治教育,提高师生学法、懂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水平。五是积极开展“法律伴我健康行、争做守法小公民“主题实践活动。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主题班团会活动、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辟法治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六是加强学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学校设立一个法律图书(室)角,开辟一个法治宣传专栏,通过校内闭路电视、广播电台、网站开辟一个法治宣传专题栏目,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三、认真落实法治教育进课堂工作。一是各校均落实每周一节法治教育课,有固定的法治课教师。二是将法治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育之中。三是区教科局对学校法治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学校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之中。我们将根据你的建议,进一步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责任,完善考核奖励机制,使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将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丁贵成 联系电话:18089566051)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抄送:区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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