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8-00031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18-02-08 |
发布时间: 2018-02-08 |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函[2017]63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教科函〔2017〕63号 B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答复的函敬伟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朝天城区教育一体化进程的建议》(第22号建议)已收悉,我局受区政府委托,现答复如下:更新教育观念,搞好基础教育改革,稳固朝天教育资源,提升朝天教育业绩,实行集团化办学是一条好路。集团化办学是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出发点,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为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的一种办学形式。将朝天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职高、高中连成一体,成立统一的管理部门,设立总校长一名,成立统一的领导班子,各校设执行校长一名,学校管理干部、教师实行轮岗制,工资待遇、福利按照现有情况发放等都考虑的比较周全,是一个很好建议。目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机构设置等方面原因,朝天城区实行集团化办学条件还不成熟。一是学校隶属关系不同。朝天中学、朝天职中属于朝天区委管理的正科级单位;之江中学、城区幼儿园、大豪幼儿园属于区教科局管理的直属学校;朝天一小、朝天二小是朝天镇辖区管理学校。二是机构设置程序原因。机构设置要经区委编办讨论研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执行。三是条件不具备。朝天城区教育缺乏集团化办学理论和经验储备。鉴于以上情况,区人民政府将督促区教科局积极搞好集团化办学的民意调查和评估报告等前期工作,适时向区委政府汇报,统筹协调稳步推进。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沈方全 联系电话:13551931989)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