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8-00033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18-02-08 |
发布时间: 2018-02-0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教科函〔2017〕65号 B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周明青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在大滩小学开设回语课程的建议》(第38号建议)已收悉,我局受区政府委托,现答复如下:《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明文规定,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传承民族文化是教育应尽职责。目前,我区大滩镇回族聚居地的儿童少年均能听说汉语。大滩小学现已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等课程,如果再开设回语课程可能会增加学生学习负担,与省教厅《十严十不准》相抵触。我们将建议学校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以开设回语校本课程或者回语兴趣小组为载体,逐渐加大对民族文化的学习和传承。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沈方全 联系电话:13551931989)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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