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752/2018-00018 | 发布机构: 区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日期: 2018-02-09 |
发布时间: 2018-02-09 | 发文字号: 广朝投促[2017]10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纪委: 现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情况的报告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全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大会”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于7月17日上午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柴松林传达学习了“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大会精神,认真研读了《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广朝委办函〔2017〕58号)文件,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体干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通过学习,大家更加坚定区委的正确领导,坚决支持区委、区政府的决定,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惩治基层“微腐败”,助力脱贫攻坚,推动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二、细化方案,深入开展集中整治按照《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广朝委办函〔2017〕58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细化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所有集中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解决”,做到有过程有痕迹,并及时向区纪委上报整治情况,反馈信息。经梳理,集中开展以下3大整治行动。(一)落实整治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扶贫政策落实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降标准;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不精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贪污挪用、截留私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整改等问题。(二)落实整治基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组织纪律涣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群众;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区委七个加强精神不力,违规滥发奖金、乱发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请客送礼,铺张浪费、公款消费香烟和高档酒,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公车私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梗阻”等突出问题,“吃拿卡要”“生冷硬推”、无利不作为、喜功乱作为、怕错不敢为、虚浮不实为、窝工慢作为;对群众态度蛮横,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打骂群众,充当“村霸”;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三)整治政策信息不公开的问题。重点整治惠民政策不公开,办事流程不公开,群众办事不一次性告知,致使群众反复跑、多头跑;党务、政务、村务、校务、院务、厂务等公开工作,不严格执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标准,不在规定场所、规定时限内公开,公开方式单一,选择性公开,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细致,应公开的内容不公开,公开的内容群众看不懂,群众质疑无回应、慢回应等问题。三、加强宣传,营造整治良好氛围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大宣讲”、政策信息“大公开”、干部作风“大检阅”、问题线索“大排查”、纪律问题“大查处”五大行动,多角度,全方面宣传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实效,营造良好氛围。四、健全制度,防止突出问题复发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防止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禁而不绝、纠而复发。 广元市朝天区投资促进局 2017年7月18日广元市朝天区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