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质监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808/2018-00019 | 发布机构: 朝天质量技术监督局 | 成文日期: 2018-02-27 |
发布时间: 2018-02-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5个方面,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计7个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突出质监履职、脱贫攻坚工作及民生关切热点领域,不断增强质监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严格审查,注重保密审核。我局坚持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一致原则,坚持行之有效的“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门规范、有专人实施,确保“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从而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
(三)强化宣传,突出质监特色。为确保人民群众直接快捷方便地了解质监工作,我局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开展宣传活动,此外,我局采取简报、信息和借助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广元日报》《消费质量报》等报刊、电视广播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有关质监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信息,加强质监工作宣传。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共发布各类信息7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3条。省质监局网站采纳49条,广元日报刊发23篇,朝天区门户信息网采纳13条,消费质量报及其网络共刊发35条,其他各类网站刊发1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现没有收费项目。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质监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突出质监履职、脱贫攻坚工作及民生关切热点领域,不断增强质监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严格审查,注重保密审核。我局坚持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一致原则,坚持行之有效的“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做到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门规范、有专人实施,确保“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从而从源头上保障了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
(三)强化宣传,突出质监特色。为确保人民群众直接快捷方便地了解质监工作,我局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时机开展宣传活动,此外,我局采取简报、信息和借助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广元日报》《消费质量报》等报刊、电视广播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有关质监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和工作动态信息,加强质监工作宣传。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共发布各类信息76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3条。省质监局网站采纳49条,广元日报刊发23篇,朝天区门户信息网采纳13条,消费质量报及其网络共刊发35条,其他各类网站刊发1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现没有收费项目。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质监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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