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3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8-00014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8-03-08 |
发布时间: 2018-03-0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郭家垭等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3564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三滩村至龙门村等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朝天区朝天镇、宣河乡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及配套附属的照明、绿化、排水设施等工程。主要建设规模:潜溪路一段道路长0.8km,双向两车道,K0+000~K0+400道路红线宽度为11m,设计车速30km/h,K0+400~K0+800道路红线宽度为9m,设计车速20km/h,属于城市支路;雪溪路道路长2.4k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14m,属于城市次干路;外环线道路长8.0km,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8m,属于三级公路。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禁止直接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租用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⑵废气:施工期间现场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洁净、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渣土作业、建材堆放严格管理等措施控制扬尘产生量。
⑶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将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等敏感点的一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管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营运期应加强管理,设置道路限速、禁鸣等交通标志,并在敏感点处增设隔声窗。
⑷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多余土石方运至弃土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保护:主体施工完毕后,及时对道路边坡进行绿化,临时占地及时生态恢复,做好弃土场的绿化。桥梁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产生的弃渣及时处理,采取围堰施工方式,减轻对水环境的影响。
电话:0839-8623564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三滩村至龙门村等道路工程
2、建设地点:朝天区朝天镇、宣河乡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及配套附属的照明、绿化、排水设施等工程。主要建设规模:潜溪路一段道路长0.8km,双向两车道,K0+000~K0+400道路红线宽度为11m,设计车速30km/h,K0+400~K0+800道路红线宽度为9m,设计车速20km/h,属于城市支路;雪溪路道路长2.4k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14m,属于城市次干路;外环线道路长8.0km,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8m,属于三级公路。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禁止直接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租用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⑵废气:施工期间现场采取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洁净、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渣土作业、建材堆放严格管理等措施控制扬尘产生量。
⑶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将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等敏感点的一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作业,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管理,控制交通噪声污染。营运期应加强管理,设置道路限速、禁鸣等交通标志,并在敏感点处增设隔声窗。
⑷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多余土石方运至弃土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保护:主体施工完毕后,及时对道路边坡进行绿化,临时占地及时生态恢复,做好弃土场的绿化。桥梁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产生的弃渣及时处理,采取围堰施工方式,减轻对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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