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关于举办“2018年朝天区秋季商品展销会”的函
索 引 号 : 582187134/2018-00009 |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18-03-13 |
发布时间: 2018-03-13 | 发文字号: 广朝商函[2018]3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级相关部门:
为了满足城乡群众消费需求,依据《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之规定,经区商务局审核,同意由绵阳隆胜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4月7日在朝天区大中坝文化中心旁广场举办“2018年朝天区惠民购物节”,现已备案登记。请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加强商展会的服务与监管。
特此函告
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2018年3月12日
为了满足城乡群众消费需求,依据《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之规定,经区商务局审核,同意由绵阳隆胜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4月7日在朝天区大中坝文化中心旁广场举办“2018年朝天区惠民购物节”,现已备案登记。请相关部门按照《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加强商展会的服务与监管。
特此函告
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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